作者abcs123759 (瘋狂鑽石)
看板B96A013XX
標題[公告] 體育競賽相關資訊
時間Tue Oct 9 22:09:00 2007
各位小老師:
這一次的信件當中有兩份的附件,而這兩份附件是本學期『游泳賽』和一個首度
舉辦的『武狀元挑戰賽』的報名表和競賽規程,這兩個比賽的內容我這一週有先在星期一
『化工』和『大氣』兩班解說過了,其餘幾班我會在課堂上再跟各位解說。
這兩個比賽是老師提到的加分題!請各位小老師將這兩份附件轉寄給各組小組長,再請小
組長發MAIL通知各組組員報名,最後將各組報名資料交由小老師彙整成全班的報名名單給
老師即可。(報名截止日:10月17日前)
*武狀元報名並實際參賽同學,不論名次,一律加學期總成績2分,單項排名前20名者,
加學期總成績3分,全項總排名前20名者,一律加學期總成績5分!
*游泳賽報名並實際參賽同學,不論名次,一律加學期總成績2分(趣味競賽及水中尋寶
不算在內),前8名同學一律加總成績3分(包括接力喔)!
另外,老師要請各位同學注意,老師不受理下課結束後的補點名,意思是:每堂課下課,
請未點到名的同學主動於現場補點名,如果是下課後打電話或是寄MAIL來補點名的同學,
就很抱歉了,這部分要請同學瞭解!
最後,公告上課時間及地點:
化工及大氣(10/15):請準時於室外游泳池前集合,攜帶標準泳具(泳衣、泳帽、蛙鏡
)及盥洗用具,請生理假的女同學不下水但請在旁協助。
政治及法律(10/10):國請日放假一天!(10/17)請準時於游泳池前集合,與第一次上
游泳課的注意事項相同!
資工(10/11):請準時於室外游泳池前集合,攜帶標準泳具(泳衣、泳帽、蛙鏡)及盥
洗用具,請生理假的女同學不下水但請在旁協助。
請小老師將本信件內文及附件PO各班的班版上,並寄給各組小組長,由小組長再寄給各組
員!謝謝!
==========================分隔線==============================================
以上就是老師寄給我的信,那我會將報名表寄給小組長,如果想報名的可以跟小組長講,
請他(她)寄給你!!
P.S因為報名表貼不上來
2007臺大【武狀元】挑戰賽
1、活動緣起:本校為全國頂尖學術人才匯集之處,並以培養我國未來跨領域優
秀領導菁英人才為目標,追求卓越邁向頂尖大學之列;而為兼顧
頂尖大學多元化發展,「學術頂尖、體能領先」,促進學生身心健
康,提升體能素質,倡導文武並進教育目標,特舉辦2007臺大【武
狀元】挑戰賽,展現本校師生文武兼備的特色。
武 狀 元~
武 舉 是 以 選 拔 軍 事 人 才 為 目 的 的 科 舉 考 試 制 度 。 唐 武 則 天 長
安 二 年 ( 7 0 2 ) 始 置 。 武 舉 考 試 的 內 容 有 長 、 騎 射 、 步 射 、
馬 槍 、 翹 關 ( 舉 重 ) 、 言 語 、 材 貌 等 。
宋 承 唐 制, 治 平 元 年 ( 1 0 6 4 ) 再 置 。 考 試 分 比 試 、 解 試 、 省
試 、 殿 試 四 級 , 一 般 為 先 試 弓 馬 , 再 試 策 及 《 孫 》 、 《 吳 》
等 兵 書 的 墨 義 ( 熙 寧 後 改 為 大 義 ) 。 殿 試 合 格 後 , 分 別 賜 “
武 舉 及 第 ” 、 “ 武 舉 出 身 ”。 南 宋 時 , 武 舉 之 法 漸 與 進 士 科
相 仿 。 其 殿 試 第 一 人 賜 武 舉 及 第 、 授 保 義 郎 , 餘 並 賜 武 舉 出
身 、 授 承 節 郎 、 承 信 郎 等 。
清 沿 明 制 , 鄉 、 會 、 殿 試 均 同 文 舉 之 例 。 其 舉 人 、 進 士 、 狀
元 等 名 目 亦 與 文 舉 同 , 僅 加 “ 武 ” 字 以 示 區 別 。 其 授 官 , 初
武 狀 元 授 參 將 , 武 榜 眼 授 游 擊 , 武 探 花 授 都 司 。 二 甲 均 授 守
備 ; 三 甲 均 授 署 守 備 。 雍 正 時 規 定 , 武 狀 元 授 一 等 侍 衛 , 榜
眼 、 探 花 授 二 等 侍 衛 ; 二 甲 選 十 名 授 三 等 侍 衛 ; 三 甲 選 十 六
名 授 藍 翎 侍 衛 ; 其 餘 武 進 士 以 營 衛 守 備 在 兵 部 注 冊 選 用 。 乾
隆 時 , 又 令 派 大 臣 對 在 兵 部 注 冊 的 武 進 士 再 行 考 試 , 分 等 授
職 , 一 、 二 等 授 營 守 備 , 三 等 授 衛 守 備 。
參考資料
http://www.ivanwong.net/shooter1.htm
二、承辦單位:臺灣大學共同教育委員會體育室
三、協辦單位:教務處、學生事務處、總務處、文學院、理學院、社會科學院、醫學院、
工學院、生物資源暨農學院、管理學院、公共衛生學院、電資學院、法律學院、生命科學
院、進修推廣部、秘書室、會計室、人事室、圖書館、計算機及資訊網路中心、環境保護
中心、軍訓室、研究發展委員會。
四、競賽時間:
(一)重重難關:(得任選一場)
第一場次:96年10月24日(三)下午3時至6時,假校總區田徑場舉行。
第二場次:96年10月26日(五)下午3時至6時,假校總區田徑場舉行。
(二)陸上行舟:(得任選一場)
第一場次:96年11月21日(三)下午3時至6時,假校總區舊體育館舉行。
第二場次:96年11月23日(五)下午3時至6時,假校總區舊體育館舉行。
(三)校園馬拉松賽:
比賽時間:96年12月8日(六)上午8時至12時,假校總區田徑場舉行。
五、競賽項目:
(一)重重難關:田徑場400M一圈,內含四個動作依序完成:
1.步步驚魂。
2.穿梭地平線。
3.沙包負重。
4.蹦蹦跳跳。
(二)陸上行舟:測功儀划船器競賽。男子組3分鐘划行,女子組3分鐘划行,計算所完成
距離長短排名。
(三)校園馬拉松賽:校園馬拉松賽挑戰組5公里競賽。
六、參加資格:凡本校在學學生均可報名參加。
七、競賽組別:
(一)男學生組。
(二)女學生組。
八、競賽辦法:賽程按照重重難關、陸上行舟、校園馬拉松的比賽日期順序進行。
(一)報名者可擇一參加「重重難關」或「陸上行舟」單一競賽項目排名或是參加「
武狀元」全項競賽。
(二)參加單項競賽項目者依排名擇優給獎,凡完成全項競賽者列入武狀元積分排名
另頒總排名獎。
(三)校園馬拉松賽除列入「武狀元」全項競賽排名記分外,另與其他選手同列校園
馬拉松賽個人及團體錦標記分。
(四)參加單一競賽項目及「武狀元」參賽者,每單項競賽僅可擇一場次(不得重複
)參加排名。
(五)每項競賽後分男、女學生組依成績排名,參加「武狀元」全項競賽者,如有缺
席任一競賽項目成績,均不例入「武狀元」總成績計算。
九、競賽方式:
(一)重重難關:田徑場400M一圈,內含四個動作依序完成:
1.步步驚魂。(跑道內佈置約10公尺長的平放小輪胎,選手需踏進輪胎中空處
穿越)
2.穿梭地平線。(障礙區高約50公分設置長15公尺網帳,選手須從網帳下穿越)
3.沙包負重。(定點提起沙包(約20公斤)跑至15公尺處折返放回沙
包後前進)
4.蹦蹦跳跳。(間格每1.5公尺置一排三角錐共10排橫桿,高約40公分,需從上
方跨越)
※競賽報到流程:
日期 時間 流程內容
10月24日 14:30至15:00 報到與分組(逾時以棄權論)
10月26日 15:00至16:30 開始競賽
〈任選一場)
10月26日賽後 公佈排名成績
※競賽規則:
1.須參加報到分組依序參賽,依完成時間排名。
2.須依規定動作依序完成全程,如未依規定動作完成者取消資格。
3.競賽過程中,經判定嚴重阻礙、干擾其他選手者取消資格。
(二)陸上行舟:測功儀男子組3分鐘划行,女子組3分鐘划行,計算所完
成距離評比排名。
競賽報到流程:
日期 時間 流程內容
11月19日 14:30至15:00 報到與分組(逾時以棄權論)
11月21日 15:00至16:30 開始競賽
(任選一場)
11月21日賽後 公佈排名成績
※競賽規則:
1.未依規定啟動者,第一次警告,第二次者取消參賽資格。
2.時間內因故停止划行者,以該完成距離評比排名。
3.未依規定停止划行者,裁判可依情節輕重扣除完成距離50M、100M
或取消資格。
(三)校園馬拉松賽:同校園馬拉松賽其他選手一起競賽,依參賽者成績排名。
※依校園馬拉松賽規程辦理報到手續及競賽規定參與賽會。
※加分項目:游泳賽
比賽時間:96年10月27日(六)下午1時起,假校總區室外游泳池。
競賽項目:學生組五十公尺蝶、仰、蛙、自由式排名賽(得任選一項)。
競賽辦法:參加「武狀元」全項競賽選手,報名游泳賽任何項目(不包括趣味競賽),即
累積積分-2分,另與其他選手同列游泳賽個人及團體錦標記分。
競賽方式:同游泳賽其他選手一起競賽,依參賽者進入前20名者成績排名,第一名-25分
,第二名-24分,第三名-23分…,第二十名-6分,依此分數比較排序(僅選擇排名最高項
目積分)。
十、參加辦法:
(一)報名手續:填妥報名表後於96年10月12日17時前至校總區體育室(綜合體育館
二樓)繳交報名表或上網報名。
專線:(02)33665959分機270
網址:
http://www.pe.ntu.edu.tw/
十一、技術會議:96年10月19日(星期五)下午4時,於校總區綜合體育館248室舉行(不
另行通知)。
十二、計分及獎勵辦法:
(1)各單項(重重難關、陸上行舟)依比賽成績排名,並頒給男、女組前三十名個別獎
,(馬拉松與游泳賽)均列入競賽規定頒獎,不另個別給獎,但另行排名給分,累算武狀
元總成績。
(2)武狀元挑戰賽個單項成績積分計算方式:
以排名名次做為積分計算,積分數越少排名越高,例:重重難關:第一名1分,第二名2分
、第三名3分…,依此分數比較排序;陸上行舟:第一名1分,第二名2分、第三名3分…,
依此分數比較排序;校園馬拉松賽:第一名1分,第二名2分,第三名3分…,依此分數比
較排序。重重難關、陸上行舟兩項均依實際參賽人數排名,校園馬拉松賽以報名參加武狀
元挑戰賽者為排名資格,再依馬拉松賽成績排名。
(3)總成績積分相同時依1.校園馬拉松賽成績優劣判定名次,如積分再相同時再依2.重
重難關3.路上行舟4.游泳賽依序之成績判定。
(4)武狀元獎項:完成全項競賽者。
1.男子組:前三名頒給武狀元、榜眼、探花皇冠、獎狀、獎品。
第四名至三十名頒給個別獎牌、獎狀、獎品。
第三十一名至第五十名獎狀、獎品。
第五十一名至第二百名頒給獎狀。
2.女子組:前三名頒給武狀元、榜眼、探花皇冠、獎狀、獎品。
第四名至二十名頒給個別獎牌、獎狀、獎品。
第二十一名至第五十名獎狀、獎品。
第五十一名至第一百名頒給獎狀。
十三、注意事項:
(一) 參加選手必須於賽前自行至醫院做健康檢查,以了解本身健康狀況(患
心臟病、糖尿病、氣喘及不適劇烈運動者,請勿報名參賽)。
(二)參賽者應於賽前先自行作各項目動作訓練,並對本身適合參與比賽之
健康狀況負全責。
(三)參加比賽選手一律穿著膠底運動鞋及運動服。
(四)每項競賽所有選手均須攜帶學生証,否則不得參加比賽。
(五)頒獎時間:
1.重重難關:10月26日下午完成競賽後即排名,校園馬拉松賽開幕典 禮頒獎
。
2.路上行舟:11月21日下午完成競賽後即排名,馬拉松賽開幕典禮頒獎。
3.校園馬拉松賽:12月8日併入校園馬拉松賽獎項頒獎。
4.武狀元總成績:於第二學期全校運動會開幕典禮頒獎。
(六)所有競賽風雨無阻進行比賽,如有特殊情況,以比賽當日宣佈處理方
式為主。
十四、申訴:
(一)競賽爭議:在規則上有明文規定者或有同等意義之註明者,得以裁判員之裁決為準
,不得提出申訴。
(二)申訴程序:應由單位領隊簽字以書面向大會審判委員會正式提出,並以審判委員會
之判決為終決,提出申請書之同時須先繳交保證金新台幣伍佰元整,若被審判委員會確認
無理由時,得沒收保證金充作大會獎品費。
(三)有關競賽上所發生之問題,應用口頭申訴外,並得依照本規程之規定,在30分鐘內
補具正式手續,各項競賽進行之中,參加競賽各單位職員或運動員不得當場直接質詢裁判
。
(四)若在大會期間,對選手資格問題有疑問時,參加選手應準備身份證件,以備查驗。
十五、本規程經體育室呈校本部主管機關核備後實施之,修正時亦同。
※1.請將聯絡電話、系所年級、姓名以正楷填寫清楚。
2.組別分為:男學生、女學生(患心臟病、糖尿病、氣喘及不適劇烈運動者,請勿報名)
。
3.報名者請擇一參加「重重難關」或「陸上行舟」單一競賽項目排名或是參加
「武狀元」全項競賽,並請於參賽項目下打勾。
4.參賽者應於賽前先自行作各項目動作訓練,並對本身適合參與比賽之健康狀況負全責。
5.參加比賽選手一律穿著膠底運動鞋及運動服。
6.每項競賽所有選手均須攜帶學生証,否則不得參加比賽。
7.報名表填妥後,請擲交體育室活動組(傳真號碼:33669519),並上網登錄資料
完成報名手續。報名網址
http://www.pe.ntu.edu.tw/
8.表格不敷使用時,請自行影印。
國立臺灣大學96學年度(58屆)全校運動大會游泳賽競賽規程
一、比賽時間:96年10月27日(星期六)下午1時起。
二、比賽地點:臺灣大學校總區室外游泳池。
三、參加資格:凡本校在學學生、教職員工,及所邀請北區鄰近之大專院校學生,
均可報名參加。
四、參加組別:
(一)學生組:以系為單位,分成男、女生組(進修推廣部亦以系為單位)。
(二)教職員工組:分成男甲、乙、丙組及女甲、乙、丙組。
(三)校際表演組:邀請北區大專校院及國內知名選手參加學生組各項比賽。
五、報名日期及手續:
(一)自即日起至10月25日(星期四)下午5時止,逾期不得要求補報或更改。
(二)各單位請指定專人負責辦理報名及比賽有關事宜,依時限將報名表彙送體育室活
動組,並上網登錄資料完成報名手續。報名網址
http://www.pe.ntu.edu.tw/
六、競賽項目:
(一)男學生組:(四項)
1.五十公尺自由式排名賽
2.五十公尺蛙式排名賽
3.五十公尺仰式排名賽
4.五十公尺蝶式排名賽
(二)女學生組:(四項)
1.五十公尺自由式排名賽
2.五十公尺蛙式排名賽
3.五十公尺仰式排名賽
4.五十公尺蝶式排名賽
(三)男教職員工組:(四項)
1.五十公尺自由式排名賽(甲、乙、丙組)
2.五十公尺蛙式排名賽(甲、乙、丙組)
3.五十公尺仰式排名賽(甲、乙、丙組)
4.五十公尺蝶式排名賽(甲、乙、丙組)
(四)女教職員工組:(四項)
1.五十公尺自由式排名賽(甲、乙、丙組)
2.五十公尺蛙式排名賽(甲、乙、丙組)
3.五十公尺仰式排名賽(甲、乙、丙組)
4.五十公尺蝶式排名賽(甲、乙、丙組)
(五)男女學生五十公尺×4自由式接力(以系及進修推廣部為單位,女生至少二人,
每人游五十公尺)。
(六)四百公尺大隊接力(每隊八人,女性至少二人,每人游五十公尺 )。
七、趣味競賽:
(一)教職員工親屬50公尺×2自由式接力:限教職員工及親屬參加,即教職員工一人
加親屬一人,每人游50公尺。
(二)同心協力:(自由組隊報名)
1.人數:每隊9人,女性至少兩人。
2.器材:大輪胎內胎、水球帽
3.比賽方法和規則:
A.比賽距離21公尺,採計時決賽。
B.以隊為單位,比賽時,每隊派3人分坐在3個救生圈上,另外6人合力推動3個
救生圈游向終點。
C.坐在救生圈上任何一人,均不得有划水或其他有助前進的動作,另6位推動
救生圈前進者,則須以游泳、打水方式前進。
D.每隊指定一人為全隊到達終點之指標,指定人員須為六位推動救生圈之一,
並戴上水球帽為識別,計時裁判人員將依指定人員觸牆時間作為停錶依據。
(三) 水中尋寶(與賽者均可參加)
八、競賽方法:
(一)教職員工分男甲、乙、丙組,女甲、乙、丙組。甲組為民國45年12月31日以前出
生者。乙組為民國46年1月1日以後至55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者。丙組為民國56年1月1日以
後出生者。
(二)400公尺大隊接力以系、進修推廣部為單位,每隊包括教職員工及學生(男女不限
),共八人,但至少須有二位女性;男女學生二百公尺接力,每隊至少須有二位女生,游
式不限。
(三)校際表演組400公尺大隊接力以所邀請之大專校院及國內知名選手為單位,共八
人,但至少須有二位女性。
(四)每一運動員報名最多兩項(接力比賽及趣味競賽除外),各項目(包含接力)每單
位不限制報名人數及隊數。
(五)學生組各項目競賽(包含接力及趣味競賽),報名人數(隊數)未達6
人(6隊),取消該項目比賽。
(六)校際表演組每一運動員最多報名兩項(接力比賽及趣味競賽除外),個人項目每校
至多報名三人。
(七)校際表演組個人項目與接力比賽,併入男、女學生組,登錄成績,但不列入排名
。
(八)校際表演組所參加之任何個人項目、接力賽及趣味競賽,均頒發紀念獎品。
(九)每一競賽項目均採計時決賽。
(十)比賽規則採用中華民國游泳協會審訂之最新游泳規則。
九、計分及獎勵:
(一)學生組:個人項目男女各錄取前二十名頒獎。
(二)接力賽錄取前八名頒獎,接力賽分數加倍計算(包括大隊接力)即第一名40分,第
二名38分,第三名36分,餘類推之(第九名起至第二十名亦加倍計分)。
(三)教職員工組:男女組各錄取前六名頒獎(教職員工組不參加院、系錦標)。
(四)系總錦標:取三名,頒贈獎牌。 (系總錦標以各系學生在各項目之得分累計之,
第一名為20分,第二名為19分,餘類推之至二十名為1分。各系積分相同時以錄取人數多
寡判定之,如人數再相同時以名次先後決定之)。
(五)院總錦標:取三名,頒贈獎牌。(院總錦標以各院學生在各項目之得分累計之,
第一名為20分,第二名為19分,餘類推之至二十名為1分。各院積分相同時以錄取人數多
寡判定之,如人數再相同時以名次先後決定之)。
十、本規程經本會籌備會通過後實施之。
游泳比賽秩序表
下午 1:00-5:00
1.全體運動員熱身。
2.男教職員工甲、乙、丙組50公尺自由式排名賽取六名。
3.女教職員工甲、乙、丙組50公尺自由式排名賽取六名。
4.男學生50公尺自由式排名賽取20名。
5.女學生50公尺自由式排名賽取20名。
6.男教職員工甲、乙、丙組50公尺蛙式排名賽取六名。
7.女教職員工甲、乙、丙組50公尺蛙式排名賽取六名。
8.男學生50公尺蛙式排名賽取20名。
9.女學生50公尺蛙式排名賽取20名。
10.男女學生50公尺×4自由式接力決賽取八名。
11.男教職員工甲、乙、丙組50公尺蝶式排名賽取六名。
12.女教職員工甲、乙、丙組50公尺蝶式排名賽取六名。
13.男學生50公尺蝶式排名賽取20名。
14.女學生50公尺蝶式排名賽取20名。
15.男教職員工甲、乙、丙組50公尺仰式排名賽取六名。
16.女教職員工甲、乙、丙組50公尺仰式排名賽取六名。
17.男學生50公尺仰式排名賽取20名。
18.女學生50公尺仰式排名賽取20名。
19.趣味競賽:教職員工親屬50公尺×2自由式接力取八名。
20.教職員工生400公尺大隊接力計時決賽取八名。
21.趣味競賽:同心協力。
22.趣味競賽:水中尋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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