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eiweiooo (瑋瑋)
看板B96310XXX
標題[公告] 服務課程
時間Tue Sep 16 16:22:37 2008
我明天會去個案工作
跟大家做說明
基本上
學弟妹要注意ceiba上的公佈及說明
而且服務課程於上下學期都可修習
所以不用都急著於上學期修玩...........也可至下學期
可以視個人時間來選課
以學期為單位
醫學期修滿16學分
如選擇於寒暑假完成(但超出時間不可用於服務三時)
則需修滿24小時
九十六學年度第二學期臺灣大學社會工作系服務二三課程注意事項
1. 自本學期起,服務二於大二開設,服務三於大三開設,且有擋修處理
需循序修習且不得於同一學期內修習。
2. 時數規定:
a.同學需服務滿16小時(寒假和暑假服務的同學需服務滿24小時)得到成績。
b.若同學服務超出規定時數,多出的時數系上不會予以保留至日後再度加
選服務三之時。
3. 方案規定:
服務二、三分為兩個方案進行。
B. 系上事先統整可服務機構名單,供學生選擇。 (請至係辦公佈欄或ceiba網
站上看機構名單),明天會請一位負責同學做登記,於9/28確定完成,超過時間
就無法服務
C. 若同學無法加入B方案的情況下,則同學可自行尋找
服務機構或其他科系社團開的服務學習課程。在開始服務前必須先向系上
提出申請,由系上確認所服務機構之資格,始可開始服務,否則系上將不
予認定學生之服務時數。
4. 學分承認規定:
a.同學所服務之機構,需為系上提供之機構方案並經過登記後,或在實行服務
前經主任核可方得承認,系上將不予承認任何未經登記核可之服務時數。
b.同學可加選學務處或其他服務性社團開設之服務二課程,但因服務三係以與
學系性質有關之專業性服務或學生社團之校外服務為原則,因此同學若欲修習
學務處或其他服務性社團開設之服務三課程,需先向助教登記,經主任核可才得承認。
5. 取得成績:
a.同學服務完畢時,須將時數表與個人質性評量表交由督導填寫,並交回系上取得成績。
b.學校由上學期開始,要求每位修習服務課之同學必須完成三項作業,三項作業
將會指派在CEIBA作業區內。
若未及時完成的同學,可能會有不通過之虞,請特別留意繳交期限與相關規定。
c.上ceiba下載相關表格
6. 同學需隨時注意CEIBA課程網頁內之公佈欄,掌握任何最新公佈的消息。
有任何問題可至CEIBA找到我的聯絡方式.....嘉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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