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arcimeow (納西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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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公告] 關於12月8日馬拉松
時間Sat Nov 24 20:04:28 2007
http://www.pe.ntu.edu.tw/Activity.aspx?gmid=73
相關資料請至上列網址下載(路線圖)
12月8日(星期六)早上8點(最好早一點可以暖身一下)
我們先在舊體門口集合(風雨無阻)
東西能不要帶就不要帶(老師是這樣說啦)
不過要記得帶證件(身分證、學生證、健保卡)
關於活動的部份資料我已經擷取了放在下面
禮拜三應該要跟老師拿號碼布之類的東西
下禮拜要期中考的同學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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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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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灣大學96學年度校園馬拉松賽暨校際邀請賽競賽規程
競賽日期:中華民國96年12月8日(星期六)上午8時30分(開幕)至上午11時 (閉幕)。
集合及出發地點:校總區田徑場(上午8時至8時30分報到)。
領隊會議:96年12月6日(星期四)下午3時於校總區綜合體育館舉行。
大會時間表:
8:00 - 8:30 選手報到
8:30 - 9:00 開幕
9:10 - 10:00 挑戰組
10:10 - 10:40 健康組、適應組
11:00 - 11:30 摸彩
11:30 閉幕
注意事項:
(一)參加選手必須於賽前自行至醫院作健康檢查以瞭解本身健康情況。
(患心臟病、糖尿病、氣喘及不適劇烈運動者,請勿報名)
(二)參加者應先自行長途慢跑練習,對本身適合參予比賽之健康情形負全責。
(三)比賽選手一律穿著膠底運動鞋及運動服。
(四)號碼布用針線或別針縫於胸前否則不准參加比賽。
(五)挑戰組全程時間以50分鐘為計時範圍;健康組以30分鐘為計時範圍。
(六)比賽期間不得乘坐交通工具或抄近路否則以棄權論。
(七)至終點後,各入口均會發一張名次號碼牌。
(八)遇雨,比賽照常舉行。
申訴:
(一)競賽爭議:在規則上有明文規定者或有同等意義之註明者,得以裁判員之裁決為
準,不得提出申訴。
(二)申訴程序:應由單位領隊簽字以書面向大會審判委員會正式提出,並以審判委員
會之判決為終決,提出申請書之同時須先繳交保證金新台幣伍佰元整
,若被審判委員會確認無理由時,得沒收保證金充作大會獎品費。
(三)有關競賽上所發生之問題,應用口頭申訴外,並得依照本規程之規定,在卅分鐘
內補具正式手續,各項競賽進行之中,參加競賽各單位職員或運動員不得當場直
接質詢裁判。
(四)若在大會期間,對選手資格問題有疑問時,參加選手應準備身份證件,以備查驗
。
本規程經本會籌備委員會通過後實施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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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29.228.134
1F:推 amber0806:我想帶CWT場刊(喂) 11/24 21:17
2F:推 reverence:下雨照常舉行?! Orz 11/24 22:12
3F:推 PennyLee:請問我們是什麼組...無力組Orz 11/25 14:22
4F:推 amber0806:大家都是第二個吧= =(挑戰組椰林大道來回很瞎耶) 11/25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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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F:推 duckycc:下雨還是得跑唷!! 11/25 2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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