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ymctd (因為)
看板B95A013XX
標題Re: [問題] 選課一問
時間Tue Aug 22 20:06:16 2006
※ 引述《Julian2 (雙二的快樂暑假)》之銘言:
: 如果說我想選修陳昭如教授的法緒上
: 就會跟劉錦添教授的經濟學乙上衝堂了
: 但偏偏經濟學又是必修 = =
: 我該怎辦勒~"~
就經濟學乙而言 我認為是比較適合想大概知道經濟領域是在做什麼的
有個大概的印象 這種人去修
那這學期經乙 學校開設的課程是
三34 劉錦添(法律系) 一34 陳正順(政治系)
那陳正順老師的課 是位在社法學院 又跟憲法衝堂
基本上 不太建議學弟妹去修
沒有必要為了修經乙 而不修自己的專業科目憲法
那其實最近也有很多學弟妹在問
到底該不該修經甲 或是經原
在這裡 我提供自己的看法
(難免加入主觀因素 也請其他學長姐多補充)
先提供法律系修課的注意事項
http://www.law.ntu.edu.tw/05/5_2_3.htm
經濟學(4),91學年度起在學學生均適用替代科目:
(A)經濟學原理與經濟學原理實習;
或(B)經濟學原理一、二與經濟學原理實習一、二;
或(C)經濟學原理與實習一、二。
以上限經濟學系所開設之課程,且僅採計4學分,多餘學分不計。
有點抱歉的是
之前我以為可以修經甲抵經乙
但是看了法律系的修課注意事項後
似乎是不行的 (這點麻煩知道的學長姐再補充說明)
這點可以再去問系辦
依照上述規定
學弟妹只能修習經濟系開設的 經濟學原理
一34 五234 經濟學原理與實習一 (張清溪 駱明慶 陳添枝) (只有此一時段)
先就時間而論 這個開課時段
正好與憲法 和陳聰富老師的民總衝堂
說實在的 就我個人看法 真的沒有必要為了修經原
而放棄自己大一上唯二的兩門系定必修法科 憲法 民總
非常不值得
但是呢
如果是對經濟學領域 很想深入了解 又充滿興趣的學弟妹
當然 選擇經原
一個禮拜五堂課 其中兩堂實習 只有兩學分
可以學到自己想要的東西
當然很好
但是也要自己衡量一下
那劉錦添老師的經濟乙
其實普遍來說 評價不太理想
但是 我覺得
如果認真的話
可以自己再看書鑽研
還是可以學到東西的
希望以上回答
能對你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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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59.112.87.158
※ 編輯: ymctd 來自: 59.112.87.158 (08/22 20:08)
1F:推 Julian2:謝謝^_____^ 08/22 20:15
2F:推 a40397577:也許可以去問問看戲辦 08/22 21:21
3F:→ a40397577:沒有道理原理可以而甲不行 08/22 21:21
4F:推 lky1011betty:我記得好像是可以抵的,以前有人去問過。 08/22 22:04
※ 編輯: ymctd 來自: 59.112.87.158 (08/22 22:13)
5F:推 ymctd:嗯嗯 我之前印象是可以 只是看到了課程規定 08/22 22:13
6F:推 thirdlittle:個人我也是推就選劉錦添(除非你極強烈的想要學經濟學) 08/22 2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