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學教育改革電子報 RevoLAWtion\● ● ● ● ●/
第四期 2008.01.04 ■X■X■X■X■
台灣大學法律學院法學教育改革小組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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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期:
第二試的科目變革
R1: 關於法教改 R2: 封面故事 R3: 封面故事 R4:法改最前線 R5:聯絡方式
大家好!今年五月,我們幾位法律系同學共同組成「
法學教育改革小組」,希望在學生
之間推動法學教育議題。我們的工作主要分三個部分:
政策研討、
現狀檢討和
推廣教育。
我們認為,做為一位法律系學生,我們是法學教育的主體。法學教育所培養的人才要能
回應社會需求,對於現行制度的利弊缺失,我們應該有所了解以知其之侷限。做為未來的司
法實務人員,我們在接受教育的過程中,應該培養觀察能力和學習思考,以助於未來的改革
。法學教育制度的爭論,不應該排除現在學生的參與,否則只是脫離現實之學術討論。
我們辦了這個簡單的
BBS電子報,
每周發一期,希望讓沒有接觸過此議題的眾多同學,
也能花個幾分鐘認識一下法學教育所涉的問題。現在法學教育體制下的學習都較為被動,希
望借由訊息流通,讓更多的同學能夠了解和思考法學教育的意涵,能夠知道現在的問題和處
境,或甚至進一步討論和加入。
本電子報預計前幾期從
11月27日剛通過立法院朝野協商的「
高等考試法官檢察官律師考
試條例草案」開始談起,分幾次討論我們認為新制的許多問題,再從這些問題出發,介紹一
些法學教育的基本議題。上一期討論第一試究竟應採用
及格制或門檻制,這一期討論新草案
第二試的科目變革,下一期則將探討新研議的
考訓合一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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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試的科目變革
在先前朝野協商通過的版本當中,加考了
外文、
法律倫理和
綜合法學三科,本期將針對
新增的這三門考科,試做討論。
難以否認,考試科目對於教學及學生學習的方向,有著相當大程度的引導作用,考什麼
樣的科目,正反映出了我們對於法曹能力與素養的期待。但如何引導?引導到何方?這就不
能不問:
我們究竟需要怎樣的法律人?這個問題有許多可能的答案,比方說法案中加考外文
、法律倫理和綜合法學,正顯示出了一種對法曹重視法律倫理、擁有開闊的國際視野和多元
的專業能力的期許。但
藍圖易構,如何付諸實現則是更大的考驗。所採取手段是否有助於目
的之達成?達成之效果如何?達到效益的同時若可能將在其他層面造成弊害,則損益衡量下
是否應採行?都是必須審慎考慮的。
法律人需要有國際視野,這是當前社會的一種主流期待,但
考外文是否便有助於提升國
際視野的目標呢?這牽涉到如何考的問題,比方在目前商務法律國際化的趨勢下,命題者是
否也當將當前國際商務的共同規範引進試題?更根本的來說,究竟要測驗的是「外文」還是
「法律專業外文」?比方像西班牙文為世界上的重要語系,但就法律專業而言,先進法國家
少有西班牙語系者。所以所考量的目的不同,考科的衡量標準也會南轅北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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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一步思考,外文或「國際視野」,又應否成為法曹的「必要資格」?
其實就一般社會
大眾而言,對於法曹能力的首要考量並不是外文程度,而是法律專業能力。或謂現在台灣對
於國際商務的法律人才需求甚殷,但是否就應以「國際商務能力」做為全體法曹的必要資格
?業界的需求固然重要,但法曹並不是只為產業界服務,
我們需要的是能夠服務整個社會各
層面的法律人。我們應該
提供多元的發展環境與前景,能夠適才適所,培養出能符應各個領
域的法律人,而不是針對特定需求去刻畫「理想」的典型。
在法律倫理的討論上,在
法案中對於法律倫理要考的內容都不甚清楚。法律倫理要考什
麼?是考目前社會許多人認為法律人所缺乏的良心和道德嗎?但抽象的良心道德,並不是考
試能考出來的。是法律人在職業上具體的行為規範嗎?以國外經驗觀之,或許較有可能。但
就現在的社會觀感來看,多數人對台灣法律人的詬病似多在良心與道德問題,而不是前述的
行為規範。若是如此,則考法律倫理是否真能符合社會期待,亦生疑問。
當然法律人職業上
的行為規範,是應重視的課題,但目前台灣相關領域似乎尚未有充分的討論,或許在學界積
累一定研究成果和有一定程度的共識後,考出來才可能有所裨益。
在綜合法學的討論上,如今的難題也是法條對考什麼支字未提,僅提及由考試院訂之。
在此情況下,綜合法學的目的就更為難知。綜合法學是為了培養學生對法律的貫通嗎?還是
要求學生要有包山包海的知識呢?若為前者則偏重者當在基礎觀念的運用和推衍,若為後者
則應試內容將不免於各科的大雜燴。總而言之,
盡速釐清相關問題確為當務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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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改最前線
三合一法案後擋下後之工作
雖然三合一法案在立法院被擋下,但法學教育改革的腳步不會因此停頓,只是無法預見
未來各單位和勢力的角力結果。擁有考試科目修改權的考試院和其他擁有法案提案權的各院
和各部會,都是推動的可能勢力。但在新的立委上任前,現在最重要的任務是
學界能有持續
的討論,並且能提出自己的改革方案,抓回法學教育改革的主導權。
法案被擋下來後,原本教育部籌措要用來辦新的法專所的經費,有希望轉給現在的法律
系所。現在由陳惠馨老師主持各法律系所主管組成的
「法學教育及國家考試改革論壇」目標
即在能提出改革辦法,以爭取此項經費。在過去的論壇會議比較有共識的包括:現在法學教
育真的有存在一些問題,所以我們必需要改進;
法律系進來的學生很好,但現在法學教育沒
有辦法把學生變更好;由各學校提出自己具有特色的法學教育辦學目標,以台灣為整體培養
多元之法律人才,並建立多元之法律系所評鑑標準,各學校發展出學校特色和專長;法科教
學法之研究改進,各法律系所之資源共享;了解實務界對於法律人才的需求,期望能有助法
學教育之改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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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volawtion 法學教育改革電子報
出版者 法學教育改革小組
台大法律系學會學權部
負責人 時瑋辰 wei101101
本期撰稿 蕭淳尹
編輯群 時瑋辰 許仁碩 吳允中 陳家慶 蕭淳尹
出刊日期 2008/01/04
R1: 關於法教改 R2: 封面故事 R3: 封面故事 R4:法改最前下一期:考 訓 合 一
※ 編輯: constantin 來自: 140.112.211.35 (01/05 0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