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tusocial (社會系系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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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公告] 與北海道大學法學部交換學生申請詳情!
時間Mon Jan 19 17:25:54 2009
如題。
院方今天轉了這個訊息的詳細資料給我。
請大家看以下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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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灣大學社會科學院與北海道大學法學部
2009年交換學生申請
申請資格:一、本學院大學部、研究所二年級(含)以上學生。
二、日文檢定一級通過,如尚未有檢定成績的同學,可先請教授幫你寫日文能力證明
(可證明申請人日文能力之教授撰寫推薦信,註明修讀日文期間、日文程度、成績等)。
三、健康情形足堪出國留學者(俟北海道大學審查通過後,需提出醫院證明)。
交換留學生名額:2名以內
留學期間:2009年10月1日起一年以內
申請截止:2009年2月27日(星期五)
檢附資料:1.北海道大學交換生相關資料(研究計劃、履歷書、推薦狀、日本語能力證明
書、短期留學推進制度候補者在籍證明書)。2.本校中、英文歷年成績單。3.中、日文自
傳。4.其他相關有助審查之證明文件資料影本【非必要,提出時請出示正本備查】。
申請書可至系、所或院辦公室索取(申請書請以日文填寫)。
面談時間: 另行通知
交換留學生各自於其原就讀學校註冊,繳交學雜費用,接受之一方不再收取;其他費用
(如宿費?保險費等)由交換留學生於接受一方繳交。
返國後學分抵免,請洽各所屬系所依規定辦理
申請書及相關資料請於申請截止日(2009年2月27日)前交系所辦公室彙整轉院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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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15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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