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anaKurata (紗南)
看板B951010XX
標題[情報] 選課新制相關(通識認定)
時間Fri Aug 17 20:42:40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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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託單位: 共同教育委員會
委託人: 謝佩紋
聯絡電話: 33662545
一.自96學年度起,原有通識課程四大領域改為八大領域。95學年度(含)以前入學學生雖
仍沿用原有規定,但配合新制上路,修習通識課程領域認定採下列方式:
1.「文學與藝術(A1)」、「歷史思維(A2)」、「世界文明(A3)」、「哲學與道德思
考(A4)」領域課程可歸於:「人文學(G1)」領域。
2.「公民意識與社會分析(A5)」領域課程可歸於:「社會科學(G2)」領域。
3.「量化分析與數學素養(A6)」、「物質科學(A7)」領域課程可歸於:「物質科學(
G3)」領域。
4.「生命科學(A8)」領域課程可歸於:「生命科學(G4)」領域。
二.自96學年度起,不再開設「歷史」、「本國憲法」、「公民教育」等共同必修科目,
學生修習「歷史思維(A2)」、「世界文明(A3)」領域部分課程可充抵為共同必修科「
歷史」課程;「公民意識與社會分析(A5)」領域部分課程可充抵為共同必修科「本國憲
法」或「公民教育」課程。可充抵之課程由共同教育委員會核定並公告之,請參見「通識
課程充抵共同必修科目一覽表」(網址:
https://nol.ntu.edu.tw/nol/note/96-1/credit_waive.pdf)??
三.有關96學年度通識課程選課注意事項請連結至
https://nol.ntu.edu.tw/nol/note/96-1/com.htm,請同學於選課前務??詳讀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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