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dolescence (paig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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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公告】服務課課程大綱(台大醫院)
時間Tue Sep 20 16:04:46 2005
國立臺灣大學社會工作學系94學年度第一學期
服務(二)、(三)課程大綱
教師:蔡貞慧 E-mail:
[email protected]
TEL:02-33661249 研究室:社會系館413室
壹、課程簡介:
根據「國立臺灣大學服務課程施行辦法」,本課程旨在養成學生負責、自律、勤勞、
服務與互助合作之美德。服務(二)、(三)因應本系專業性質,特與台大醫院社會工作
室合作,提供部分大二同學一個醫院場域,得以觀察人們生病與就醫行為、培養同理心、
揣摩社會工作專業價值等等。
貳、服務內容與相關規定:
1. 選修同學一律參加職前訓練,無法參加者應於事前向老師請假,並委託一位同學於事
後傳授訓練內容,以利服務工作之進行。
2. 服務工作將區分為三組,同學可依志願及時間偏好選擇服務組別。
3. 學期中應依組別與老師約定至少團體督導一次,無法參加團督者,應自行與老師約定
個督時間。
4. 學期末應參加台大醫院舉辦之檢討座談會議,無法出席者應於事前向老師請假,並委
託一位同學代為傳達書面意見。
5. 服務時間至少36小時,並應於一學期內完成。職前訓練得列入服務時數,但不得計入
最低服務時數。
6. 修課學生應按表定時間前往提供服務。不能出席者應事前向台大醫院社工室主責社工
、臨床督導及學校老師請假且事後補足服務時數,否則以曠課論。遲到十五分鐘以上者,
以曠課論。未經請假或請假未准而缺席者,以曠課論。凡請假者均需以同時時數於當學期
內補作,未補作之時數以曠課論。曠課者每小時扣學期總成績三分,每學期曠課五小時以
上者須重修。
7. 選修同學應同時遵守台大醫院之簽到、請假規則與工作守則。
?、服務進度:
1. 2005/09/19 確定選課名單及與台大醫院洽商職前訓練時間。
2. 2005/09/28 參加台大醫院舉辦之志工職前訓練,預計於下午舉行,歷時1小時。會後
依志願及時間偏好選擇每週前往服務時間表並參觀服務單位。
3. 參加期中團督。
4. 參加期末檢討座談。
肆、成績評量項目
1. 出席紀錄60% 含服務時數、遲到早退請假情形,以及職前訓練、團督、檢討會之出席
情形。曠課扣分規定請參考貳之6。
2. 機構督導評價 30% 評價指標包括:(1) 服務主動性,(2) 團隊表現,(3) 學習態度
,(4) 進步幅度。
3. 期末心得報告10% 報告內容可包括服務內容、服務心得與發現、服務的問題與建議、
個人成長及省思、未來的自我期待等(可自行增訂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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