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intersnow (嘿嘿衝中文之夜~~)
看板B921010XX
標題[公告] 請勿po廣告
時間Fri Apr 23 22:53:01 2004
因為本系同學並不常上班板
所以希望他們一進板就能看到關於本系最重要的資訊
而不是一堆廣告...
所以 請不要張貼廣告了
這裡人很少 貼了也沒多少人看 XD
那就這樣
po廣告的ID會浸水桶喔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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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彷彿還很年輕。
年輕到 以為自己有勇氣去擔負另一個人義無反顧的愛。
然而就某部分而言,我卻又太蒼老。
蒼老到 無法閉上雙眼去相信所謂的地老天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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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7.236.196
1F:→ erato:其實有點心酸... 推 61.224.0.202 04/24
2F:→ mrbigmouth:大家聊天都聊到個板去了...-_- 推140.112.248.160 04/24
3F:→ ckwool:抱歉啦 那就浸吧=.= 推 218.166.83.33 04/25
4F:推 Romancin:請問有訂任繼愈《中國哲學發展史》嗎? 09/25 21:08
5F:推 little1111:抱歉\會長人事複決案見壘球5/1vader[推文末 05/04 22:37
6F:→ little1111:壘球板[#2940VADER24文院盃[白慶187推文 05/04 22:40
7F:→ little1111:[由於b95任提早十七天選會長造成議事合法性瑕疵 05/04 22:44
8F:→ little1111:新學會應緊速表決新幹部[含列出新幹部過去學經歷 05/04 22:46
9F:→ little1111:如不行議會將創制權行文台大校方人員任免\除籍 05/04 22:50
10F:推 little1111:[ps選舉瑕疵=B95幹部任意提早17天\詳見系學會板上月B95 05/04 22:58
11F:→ little1111:林質安的連任會長申明\我透過輿論指出林連任不合法 05/04 23:01
12F:推 little1111:PS2-我在本板以無其他明顯空間處理會長改選\借用大姊 05/04 23:05
13F:→ little1111:欄位[你老師老爸應該不會誤會我吧\我跟其他電視今實習 05/04 23:06
14F:→ little1111:簽唱會\從無聯絡系上學姊妹\大家別誤會 05/04 23:10
15F:推 little1111:???哪各系學會投票結果票署怎麼都沒人po上來/4點開票 05/05 22:02
16F:→ little1111:難道要像去年林質安那樣沒選上102票[隔2天已相對多數 05/05 22:03
17F:推 little1111:出席人數[ntucsa-5/22b94cemariss選舉結果]取代總人數 05/05 22:10
18F:→ little1111:1/3得當選門檻116票欺騙300位在學學弟妹/林質安的 05/05 22:11
19F:→ little1111:幹部耍一年的猴戲還要再耍下去???? 05/05 22:11
20F:推 little1111:b96兩位投票候選支持數為85未答100[法定人數]如有意選 05/05 23:15
21F:推 little1111:可以在原本法定時間5/22在前再行參選[其他b96同學有意 05/05 23:18
22F:→ little1111:參選也可明確表達政見[表現服務擔當]學經歷[能力+誠意 05/05 23:19
23F:推 little1111:重選不耗資源[只要各班再約]跟總統選耗費上億不同/ 05/05 23:24
24F:推 little1111:第2/總人口數估計超過300位以上[不只b96版所言300位 05/05 23:34
25F:→ little1111:學會會長成敗優劣影響全系300人功能重要/林質安學會 05/05 23:36
26F:→ little1111:過去一年恣意任行造成文院各系都不滿/b96的85票只代表 05/05 23:38
27F:→ little1111:其他高年級需要多點時間認識+考慮候選人品質/不算否定 05/05 23:40
28F:推 little1111:如果全數集合重投技術有困難/可以請各班班代秘密不記名 05/05 23:43
29F:→ little1111:投票[預計時間則尊重各班方便時間+候選組數而定] 05/05 23:45
30F:推 little1111:延期再選有前例/在b94學會會長選舉時因期中考順延一周 05/05 23:55
31F:→ little1111:當時曾經在中文系辦旁會議室進行全系數十同學政見辯論 05/05 23:57
32F:推 little1111:第2-如果今天投票是差1-2票/像b93侖靜會長/那經各班班 05/06 00:03
33F:→ little1111:代表投票即可/我也尊重大學法+學會章程決定/因為侖靜 05/06 00:05
34F:→ little1111:當時沒有反對票[這次b96選舉反對高達11票/廢票也高 05/06 00:06
35F:→ little1111:高達6票/反對票11票是歷來會長選舉最高/代表300系友中 05/06 00:08
36F:→ little1111:可能超過30位[抽樣]不認同過去林質安學會表現/連代質疑 05/06 00:10
37F:推 little1111:跟林會長幹部交遊親密的b96候選人[因高年級選票行為理 05/06 00:13
38F:→ little1111:性/他們有足夠時間觀察候選人/大1大2較多受人情壓力投 05/06 00:15
39F:→ little1111:票[今天中文系學會百萬對內外活動執行+場地+聲譽不是選 05/06 00:16
40F:→ little1111:b96班代[會長代表是各年級聯合行為/不是b96班單獨行為 05/06 00:18
41F:推 little1111:[我白慶187個人只是盡傳播所所學選舉去忠實描述民意分 05/06 00:22
42F:→ little1111:布[如果在反對票高達1/10總人數+未達法定門檻就說當選 05/06 00:23
43F:→ little1111:明天之後/上百位中研所+b93/b94同學會不認同這種粗糙 05/06 00:25
44F:→ little1111:而只要選舉形式授權與己相關權益受損[幾百萬系產+活動 05/06 00:26
45F:推 little1111:***法律認定問題1-b95副長duckycc提到b96後選當選有效 05/06 00:45
46F:→ little1111:章程[採b93章程]不對不朔既往/因為目前章程為最新 05/06 00:47
47F:→ little1111:[cemariss系學會正副會長選舉公告Apr 22 21:45:44 2007 05/06 00:47
48F:推 little1111:[規定2不同人數參選狀態下當選條件b93章程只是補充條例 05/06 00:51
49F:推 little1111:B95版+b96版選舉公告有效條件為總得票數為1/3非總出席 05/06 00:57
50F:推 little1111:[假設b95副會長duckycc法源A命題成立--則檢驗B結果t 05/06 01:02
51F:→ little1111:[true對]或f[錯]就知duckycc推論建立了虛無假定{f[錯的 05/06 01:03
52F:推 little1111:推論}[B命題結果--假設狀態如果陳水扁呂秀蓮參選學會還 05/06 01:05
53F:→ little1111:是會有1/3總人口出席/但得票數不及1/3總人數/反對過半 05/06 01:05
54F:推 little1111:/我們會依duckycc說陳水扁當選有效嗎/當然錯/類比到b96 05/06 01:09
55F:推 little1111:候選人[我拿陳呂作例是讓系300人清楚/跟b96候選人無關] 05/06 01:11
56F:推 little1111:就知duckycc法源A命題推展到結果羅輯有誤/跟選務無關/ 05/06 01:13
57F:→ little1111:而是她或[林質安授意]引用對自己但過時法條且漠視了 05/06 01:14
58F:→ little1111:300位系友求審慎授權每個人3萬學費系費品質權益 05/06 01:14
59F:推 little1111:以下是b95選舉公告[duckycc引b92系章程該條款不重要不 05/06 01:26
60F:→ little1111:具b96會長當選民意合法性/b92章程牴觸到憲法[b95版本 05/06 01:26
61F:推 little1111:4/15ntucsa學會版#650asis選舉公告才是法源[契約之邀 05/06 01:35
62F:→ little1111:約承諾]+全員承認公告有效[契約成立]出席投票[授權契 05/06 01:36
63F:→ little1111:約甲方當事人合法] 05/06 01:36
64F:推 little1111:會長當選有效合法性法源=ntucsa學會版本#65-oasis- 05/06 01:40
65F:→ little1111:4/15□ 系學會正副會長選舉登記截止公告]規定=>2.單組 05/06 01:41
66F:→ little1111:參選,則有效贊成票需達大學部學生總數三分之一 05/06 01:41
67F:推 little1111:當選資格只1種唯1要件[得票數要總人數1/3推論超過110票 05/06 01:54
68F:→ little1111:今5/5會長選舉只得85票都不符合當選資格 05/06 01:56
69F:推 little1111:B96版5/8#557andexxx[會長改選爭議]首頁底對晴報的指涉 05/08 02:10
70F:→ little1111:不排除透過律師存證信函傳給致府\行公文台大高層\ 05/08 02:12
71F:→ little1111:如有回文或推文幫助煽動將訴求以退學計[聯絡學弟妹給工 05/08 02:13
72F:→ little1111:作沒有法院會說不合法[最多就是一些公務對小糾紛仲裁 05/08 02:14
73F:推 little1111:挖\如果聯絡學弟妹同學犯法\那我前女友老爸一定可以判 05/08 02:18
74F:→ little1111:死刑\因為我跟她女兒說電話好幾年都說要娶她[大佛可證 05/08 02:19
75F:推 little1111:欣儀凡玉她們媽媽也會判我死刑\因我陪同學找她們\我同 05/08 02:26
76F:→ little1111:學灌她們酒\我同學還表演玩排脫衣\媽的我會被閻王下18 05/08 02:27
77F:→ little1111:曾地獄\還有那些金髮美女國家一定會對我追捕 05/08 02:30
78F:推 little1111:[PS這種男女聯絡違法假設狀態實際上都不成立訴訟 05/08 02:39
79F:→ little1111:因為男女認定不當標準不同[最多就是道德勸說 05/08 02:41
80F:推 little1111:馬玉如女籃\電機男辦集體哄趴接吻都沒事\更何況在下什 05/08 02:45
81F:→ little1111:麼都沒做 05/08 02: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