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yle8647 (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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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情報] 102學年度會長改選章程
時間Tue Apr 23 00:59:28 2013
國立臺灣大學一百零二學年度經濟系學生會會長改選暨選舉規章及組織章程公投公告
壹、選舉及公投名稱:
國立台灣大學經濟系學生會改選會長一名
任期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9月9日起至一百零三年9月10日止
貳、投票日期:
訂于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5月29日星期三當日早上9點至下午5點
開票時間謹訂于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5月29日下午7點於經濟系學會辦舉行。
參、投票地點:
博雅教學大樓一樓中間桌椅區 社科院言論廣場
肆、候選人登記:
時間:中華民國一零二年5月10日起至5月16日止
地點:有意參選者請向選委會主席謝鎧(fb私訊,
[email protected]或站內信)登記。
費用:會長候選人每名繳交保證金500元,保證金於選舉結束後退還。
登記:甲、候選人登記表:候選人之姓名,系級,通訊地址、聯絡電話
乙、候選人經歷
丙、個人書面政見(五百字以內)。
丁、本人學生證正反影本
戊、本人二吋脫帽正面半身光面照片貳張(電子檔即可)。
資格:甲、候選人應為經濟系大學部學生
乙、候選人不得有任何黨籍身分
丙、候選人不得有記過以上處分
丁、候選人不有違反當次選舉公告規定之競選活動
未符上述各項資格要求者,不得登記為候選人;已登記為候選人者,
即刻發布公告取消資格
其他: 甲、費用不足及表件不齊者皆不受理其報名
乙、凡於登記時間截止前,任一候選人得撤回登記,並同時喪失候選人之資格
丙、凡於登記時間截止後,不得撤回登記,且選委會得拒絕任何表件之修改
伍、候選人號次抽籤
一百零二年5月17日晚上六點半整,於法學院交誼廳舉行。
候選人不得委託代理抽籤,候選人逾時由選委會代抽。
陸、會長之產生:
多人競選時:投票法定人數需過經濟學系學生總數百分之十五方為有效,採多數決。
同額競選時:投票法定人數需過經濟系學生總數百分之十五
且贊成票超過反對票方為有效當選
柒、選舉人資格:本校經濟系大學部在學學生皆有選舉權
扒、選舉委員會名單:
主席: 謝鎧
副主席:陳昱芸
秘書部:翁振傑
選務部:劉仲軒
財務部:李昭瑩、蔡明翰
監察部:張涵真
其他:
甲、本次選舉設有監察委員若干人,負責監督投開票事宜。
乙、擔任選舉執行委員/監察委員或選務員者,不得登記為候選人。
其登記為候選人或連署人者,當然喪失資格。
丙、競選日期自一百零二年5月20日零時起至5月28日二十四時止。
非競選期間不得從事競選活動。
丁、競選活動之項目:
候選人得依下列各款之規定從事競選活動:
1.舉辦政見發表會。
2.印製、張貼、分發傳單海報等,宣傳品應加上候選人之簽名。
3.訪問選民。
4.事先經選委會許可,不違反選罷法之選舉活動。
以上公告如有錯誤以第二次公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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