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ixwe ((_漫遊_))
看板Ayu
標題[心情] 唉啊~~天使與惡魔
時間Thu Feb 19 21:43:43 2009
(經由PACAT同意才發表的)
(要是版大有看見此文給個意見吧!!)
話說~~~
今天去了台北~~不是去逛街也不是去當觀光客
是去台北法院地檢署
沒錯~~~
身為ayumi fans 的我沒有錯出違法的事情!!
所以請大家不要亂想!!!!
事情原由是因身平的第一場演唱會也就是ayumi的演唱會
由於我買的票位子感覺不太好想要換到好的位子
於是跟了 i2coach這位y拍賣家達成交換票的買賣!!
這是他的msn
[email protected]
在NEWS版他們的最底下有那個什麼詐騙文的
沒錯小的我也是其中被他騙的人金額是NT.2000
差點連進去看演唱會的票也來不回來也差點進不了演唱會
後來我po了文大家說去報案吧!!於是現在進入了司法程序!!
因為傳單也有寄到我家我老媽看見了!!
他最近幾天一直問我說要不要告他一堆大道理!!
我哥再剛剛我再搭車的時候也跟我說沒必要這樣當2000塊買經驗
我另一個很好的朋友雖說他家境不怎麼好但他說2000塊不多不要去省事!!
但是要去之前我打電話去問那個檢察官問說我非要去不可嗎?!
他說一定要到 = =a 不然說真的我真的不想去!!
原本只想要要回我的兩千塊現在變成司法程序...我囧了
真的沒有想到會進入司法程序!!!
順便說一下詐欺是公訴罪所以一定提告就不行撤消告訴!!
順便說一下被告人目前XXXXXX!!!(不方便透露)
我問檢察官他跟我說的~我有問他說被告人一點事情!!
現在來了天人交戰
天使說 算了他XXXXXX了不要告他好了!!
惡魔說 你怎可以這樣放過他?!要是他又是在外面繼續欺騙是人好嗎?!
天使說 可是他XXXXXX了!!!有懲罰到就好了!!
惡魔說 那就更應該要+重懲罰才行!!要讓他知道騙人是不好的!!
天使說 一定要這樣嗎?!
惡魔說 這是必經過成~~
於是現在我還沒有定論~~~要告還是不告!!!
這是我太貪心嗎?!還是我太挑剔?!還是我追求完美?!
其實我以上3點很像都有一點!!
不過現在知道在怎樣完美還是不會十全十美!!
在怎樣挑剔到最後還是會覺得不夠!!!
在怎樣的貪心後果會很嚴重!!!
ps 1 感謝 kendy0817 提供了我一些資訊!!!(有去95真的不好找但裡面東西很多)
ps 2 要是哪個ptt版友是他朋友的話有看到這篇請跟他說把還沒有還錢的人還一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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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6.211.183
※ 編輯: sixwe 來自: 114.46.211.183 (02/19 21:44)
1F:推 kendy0817:本來就是要給他一點教訓啊= = 如果他下次又再犯怎麼辦 02/19 21:45
※ 編輯: sixwe 來自: 114.46.211.183 (02/19 21:45)
2F:推 tsubasaayu:這真的很兩難欸... 假如他有誠心改過的話就算了吧~ 02/19 21:45
※ 編輯: sixwe 來自: 114.46.211.183 (02/19 21:47)
3F:推 chriscjh:正所謂可憐之人必有可惡之處,早知如此何必當初呢=.= 02/19 21:47
4F:推 daisukeniwa:我覺得不能姑息犯罪... 網路上太多這種事情了 -.- 02/19 21:47
5F:推 globeface:覺得不能姑息犯罪+1 不對就不對 02/19 21:49
6F:推 lengko:可憐之人必有可惡之處再+1 不能心軟 02/19 21:50
7F:推 kendy0817:因為大家的心軟 才會這麼多欺人太甚的事情層出不窮 02/19 21:52
8F:→ kendy0817:給他一點教訓 不是因為他有難言之隱就應該放過他 02/19 21:52
9F:推 hsnufp:堅持下去吧 饒了一時難保他未來不會害到更多苦主 02/19 21:57
10F:→ sixwe:其實他已經經過了一次司法制裁我是第二個!!! 02/19 21:58
11F:→ sixwe:還有XXXX這個大家想一下應該都知道這真的不可以透露!!! 02/19 22:00
※ 編輯: sixwe 來自: 114.46.211.183 (02/19 22:03)
12F:推 e44s:XXXX是什麼= =?A***??? 02/19 22:06
13F:推 daisukeniwa:其實我想不出來@@ 02/19 22:06
14F:推 daihera:告下去! 02/19 22:09
15F:→ sixwe:其實我很說但是礙於人權問題還有個人隱私問題所以不行說 02/19 22:13
16F:推 wirewool:XXXXX...是出獄假釋中嗎? 02/19 22:17
17F:推 kendy0817:可是問題就是 既然都已經經過一次司法 你是第二次 02/19 22:19
18F:→ kendy0817:那為什麼還要再犯? 表示他沒反省嘛! 02/19 22:20
19F:→ sixwe:不是是因為我的案件跟上一個案件有落差大概一個月!!! 02/19 22:21
20F:推 adoreorange:處罰不大吧 02/19 22:21
21F:→ sixwe:所以上一個案件處理完了 接下是換我的!!! 02/19 22:21
22F:→ sixwe:原本我的案件應該要跟上一個案件放在一起的才對!!! 02/19 22:22
23F:推 kendy0817:我還是覺得堅持就告下去吧 02/19 22:22
24F:→ sixwe:上一個案件是結合了ptt害者想必有1X個吧 外加他路一些人 02/19 22:25
25F:→ sixwe: 網路 02/19 22:26
26F:→ sixwe:處罰會不重嗎?!受害人不少耶..大家想想看!!他算是累犯!! 02/19 22:26
27F:推 chriscjh:累犯當然要告!!很可惡!! 02/19 22:27
28F:推 kendy0817:要看法官如何裁定吧,基本上就告下去吧 02/19 22:27
29F:→ sixwe:正所謂可憐之人必有可惡之處<---誰要跟我解釋一下 我不懂!! 02/19 22:33
30F:推 lengko:XXXX是什麼我也猜不出來,但我覺得要對自己的行為負責 02/19 22:33
31F:推 waylong:我覺得既然是累犯就不要放過他了...讓他接受應有的懲罰~ 02/19 22:36
32F:推 e44s:是一種病嗎 02/19 22:42
33F:→ sixwe:好端端的人有疾病四支健全 = = 02/19 22:43
34F:推 kendy0817:就精障吧= = 02/19 22:43
35F:→ kendy0817:但是你要小心.有的人會假裝精障 因為可以減刑或免刑 02/19 22:44
36F:→ sixwe:那也要醫院證明吧 = = 02/19 22:44
37F:→ sixwe:忘了說藥吃多了真的會變的怪怪的~~~ 02/19 22:46
38F:推 noasking:其實是非告訴乃論 不是公訴罪 還是不應該放過他 02/19 22:47
39F:→ sixwe:上面少打了一個字 人好端端的四支健全"沒有"疾病 02/19 22:47
40F:→ sixwe:樓上的不是公訴的話 那是民事囉?! 02/19 22:48
41F:→ hanabi369:不能姑息犯罪行為 只會讓犯罪人更加囂張 02/19 22:58
42F:推 pohungchen:其實我也是受害者之一,只是想想去告他的話 02/19 23:28
43F:→ pohungchen:事情會曝光,家裡的人就知道了,所以我也就沒去報案 02/19 23:29
44F:→ pohungchen:不過既然大大你提告了,那我也支持你繼續下去 02/19 23:30
45F:→ pohungchen:就算他得了AIDS也要繼續 02/19 23:31
46F:推 LVMAN:如果沒有共同訴訟的問題 應該比較好處理吧~ 02/20 00:39
47F:推 subaru06s:如果是我,我會告他 02/20 01:01
48F:推 subaru06s:Fcukfans是不是他?是不是之前那在很多板騙過很多人的那 02/20 01:03
49F:→ subaru06s:個?我覺得既然他有本事來行騙,就要有本事來承擔一切後 02/20 01:04
50F:→ subaru06s:果~不然像我沒錢的話,我也可以行騙啊.... 02/20 01:05
51F:推 laughingfish:告 他都不給你情理了 你又何必給他情理 02/20 01:05
52F:→ subaru06s:如果他有心要和解,老早就把錢都還你們了,不是嗎? 02/20 01:06
53F:→ subaru06s:之前我也曾在那個人的相關文說了很多意見了,我覺得如果 02/20 01:06
54F:→ subaru06s:一直姑息這種人,也只是讓台灣這社會人心變的更亂了 02/20 01:07
55F:→ subaru06s:總不得每個人都說他家境不好,所以他要行騙是有理的? 02/20 01:08
56F:→ subaru06s:我現在19歲,我也是告過人告贏了... 02/20 01:08
57F:→ subaru06s:一切就狠下心去告,看你要不要討回公道還是放縱這個人 02/20 01:09
58F:→ odinn:之前代買板比對後~~那個該死的FCUKFANS好像就是本篇的主角 02/20 01:44
59F:→ odinn:我也覺得~~不管怎樣都告下去!!畢竟他害過太多人了 02/20 01:45
60F:推 Boasoul:我覺得還是要告啦 就算他目前XXXX?? 難道你就活該被騙? 02/20 02:05
61F:→ Boasoul:我去年被騙1萬多快還不是沒下文 你還抓的到人算不錯了 02/20 02:05
62F:→ subaru06s:很少會有人佛心來的,如果要代買記得要看清楚啊!! 02/20 03:14
63F:→ subaru06s:我是屬於心狠手辣派的,所以我建議你討回公道,到時候如 02/20 03:16
64F:→ subaru06s:果他跟你求情之類就假裝沒聽到,繼續做你的事情這樣~ 02/20 03:17
65F:推 ayumac:你要跟他說:讓我代替AYU來懲罪你~~(一邊放Duty&Guilty) 02/20 06:18
66F:推 keikoglobe:應該是 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 02/20 08:45
67F:推 way1214:六個X是 = =?XXXXX者?算了不亂猜XD 02/20 09:05
68F:→ way1214:如果他知道這是犯法的事情還去做 以我來說 是不會原諒他的 02/20 09:06
69F:→ way1214:不然前第一家庭搞得風風雨雨全部原諒媽 = =? 抱歉扯遠了QQ 02/20 09:07
70F:推 tows0606:如果覺得治安不好,容忍犯罪的人也要負責 02/20 10:50
71F:推 WolfComing:小偷會變大偷,從家境清寒變富可敵國,犯錯就是要抓, 02/20 11:02
72F:→ WolfComing:今天騙一個人,明天騙一千人。若他情節可恕,檢察官會 02/20 11:02
73F:→ WolfComing:視情況去加減求刑,不用擔心啦~你要做的就是讓他知道錯 02/20 11:03
74F:→ sixwe:那我回檢察官說我要告!!他說叫我等判決書 = = 02/20 11:22
75F:推 laughingfish:樓上原PO加油! 02/20 11:25
76F:→ sixwe:應該說他要是有起訴的話我就等判決書 = = 02/20 11:31
77F:推 jhgallery:原PO加油~我也差點被騙成功過~這種人就是要齁依系(台語) 02/20 14:00
78F:推 momentumayu:叫他負責 敢作就要敢當 = =+ 02/20 15: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