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icker (無視名單編寫中....)
看板Aviation
標題[公告] 版規[分身條款]修正
時間Sun Feb 21 20:13:19 2010
前次公告中 有關[分身條款]的規定是
‧[分身條款] 被水桶者若以分身上站且再度違反版規
則分身也一同水桶且本尊刑期加倍。反之亦然
茲參考版友意見以及鐵道版判例 修正如下
‧[分身條款] 被水桶者若以分身上站在本版發言
則本尊分身一同水桶,刑期加倍且重新計算。
本條文自2/22 00:00起實施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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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9.78.53
※ 編輯: hicker 來自: 218.169.78.53 (02/21 20:15)
1F:→ napolan:怎不給改過自新機會,那真有問題怎麼辦,請三思啊 02/21 20:47
2F:推 AuroraSky:被水桶還用分身上來發言,叫做寡廉鮮恥 02/21 20:58
3F:推 buslover:板主都說"且再度違反版規"才會加重判刑 既然給了機會還要 02/21 20:58
4F:→ buslover:犯法 那就是寡廉鮮恥 處罰加倍只是剛好而已... 02/21 20:59
5F:推 BlueSunLight:我覺得"且再度違反版規"這段應該是要補上的 02/21 20:59
6F:→ napolan:樓上中懇,這才對,不該因言而廢人 02/21 21:00
7F:推 bloodrose23:水桶目標不只是在於"ID"也在於"人" 02/21 21:02
8F:→ bloodrose23:水桶是經由封鎖該人常用ID的手段來禁言 02/21 21:03
9F:→ bloodrose23:所以搞分身這行為的本質就是標準的蔑視版規 02/21 21:04
10F:→ napolan:那各位下個月見了,暫時告辭 02/21 21:11
11F:推 AuroraSky:大推「水桶目標在於"人"」這個概念 02/21 21:11
12F:推 bockychen727:不送了。 02/21 21:13
13F:→ napolan:等我被解除水桶,我會回來的。I will be back. 02/21 21:18
14F:推 ivnscity:樓上 可是現在的情況是 you are terminated @@ 02/22 01:54
15F:推 biocement:這世界真是有趣~ㄎㄎ 02/22 14: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