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OTCT (台灣宅男工會會長)
看板Aviation
標題Re: [情報] 97年民航特考榜單
時間Sun Dec 7 00:42:39 2008
※ 引述《MOTCT (台灣宅男工會會長)》之銘言:
: 恭喜所有錄取考生投身民航大家庭的行列
: 啪啪啪啪啪啪啪啪啪啪啪啪~~~~~~
喔喔
我的輸入法好像變成兩光輸入法說
(冏)
好了,為了謝罪,以下把明年的課表開出來給大家參考。
今年最屌的一件事情是-
管制科把原本的一個班,切成了機場管制跟區域非雷達管制班。
簡單地說,以前有位管制員前輩講,照總台這種做法,以後很有可能誕生
從來沒看過飛機的管制員
成真了。
(這邊有個梗是,以往的管制員出所後是由機場管制,再近場管制,最後
到航路管制-也就是塔台、近場台、區管中心。當然也有人不去航路改
走其他路線,不過以往管制員的第一關一定是機場管制。所以說沒看過
飛機的管制員是指沒有機場管制經驗的管制員,而不是真的打從娘胎出
來就沒看過飛機長的是圓是扁的管制員 :p)
先來看一下重點:
訓練時間:
飛航管制科:十一個月。
飛航諮詢科及航空通信科:六個月。
航務管理科:六個月。
符合縮短實務訓練資格人員,得予免除基礎訓練及縮短實務訓練為一個月。
訓練機關(構):
飛航管制科-機場管制班
基礎訓練:由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民航人員訓練所(以下簡稱航訓所)辦理。
實務訓練:由民航局飛航服務總臺(以下簡稱總臺)辦理。
飛航管制科-區域非雷達管制班
基礎訓練:由航訓所及總臺辦理。
實務訓練:由總臺辦理。
飛航諮詢科
基礎訓練:由航訓所辦理。
實務訓練:由總臺辦理。
航空通信科
基礎訓練:由航訓所辦理。
實務訓練:由總臺辦理。
航務管理科
基礎訓練:由航訓所辦理。
實務訓練:由各分發服務之航空站辦理。
上課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課程為09:00~12:00,下午課程13:30~16:30;
另每日08:30~09:00及16:30~17:20為自習、測驗、體育課或其他班
務活動。
調訓程序:
飛航管制科、飛航諮詢科及航空通信科考試錄取人員,應於規定時間內先至總
臺報到後再至航訓所接受基礎訓練。
航務管理科考試錄取人員由民航局通知各
錄取人員至分發服務單位報到後,再依規定時間至航訓所接受基礎訓練。
縮短實務訓練人員之用人機關應於受訓人員報到期滿七日內,將實務訓練計畫
表以電子郵件傳送至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並副知國家文官培訓所。
訓練津貼及福利
(一)受訓人員占實務訓練機關編制內實缺,
訓練期間比照委任第五職等本俸五
級俸給標準發給津貼,並得依規定支給婚、喪、生育及子女教育補助、參
加公教人員保險、全民健康保險,及比照用人機關現職人員撫卹相關規定
之標準支給遺族撫慰金。
(二)現職人員參加考試錄取,且具所占職缺之法定任用資格,經銓敘部銓敘審
定者,原經銓敘審定之級俸高於考試取得資格之級俸時,其占缺訓練期間
之權益依下列標準辦理:
1.津貼:
(1)級俸:仍准支原敘級俸。
(2)加給:如原敘職等在所占職務列等範圍內,仍依原敘職等標準支給;如原敘
職等高於所占職務最高職等時,按該所占職務之最高職等標準支給;
如原敘職等低於所占職務最低職等時,按所占職務最低職等標準支給。
2.休假及其他權益:
(1)如與原任職年資銜接者,得繼續併計其年資給予休假。
(2)其基於現職公務人員身分應享有之各項權益,依現職公務人員有關法令辦理。
生活管理規定-基礎訓練期間
由航訓所供應受訓人員午餐,
居住台北市(縣)以外地區之受訓人員得
申請總臺宿舍,惟需支付水、電費用;住宿者由航訓所供應三餐(假日
均不提供用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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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8.169.3.193
1F:推 Duarte:"飛機長的是圓是扁"...M大都是搭飛碟的(誤) 12/07 00:57
2F:推 Dhoni:M大知道塔台跟區管要怎麼決定嗎?(按受訓梯次還是抽籤啊 XD) 12/07 01:16
3F:推 cgy:看來雷達管制缺人缺很大XD 12/07 09:11
4F:推 vasi:機場管制後再選擇去近場或航路管制,航路並沒有比近場高一級.. 12/07 10:54
5F:推 m28:樓上正確,通常近場與航路擇一,很少兩個地方都待過的 12/07 11:30
6F:推 Coaltit:以前都是慢慢爬上去啦~後來才改成現在這樣的咩.. 12/09 2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