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oasisting (Ting)
看板Aves
標題尋找昨天5/26,在竹北吉翔鴿園買成鳥的買家
時間Wed May 27 18:12:24 2020
我原飼養3隻小鸚,因故有意尋找領養者,後友人表示可以先幫我代養1-2週,讓我再思考
看看之後是接回還是找領養人。若有人有意願領養會讓我決定領養者。總之就是會先幫我
照顧1-2週看看小鳥們,這期間一方面也確定健康狀況。
於是5/24晚上交給友人照顧。5/25友人在未告知我的情況下賣掉2隻小鳥。一直到5/26晚
上才告知。我從未授權出售小鳥!
我想協尋昨天5/26,在竹北吉翔鴿園同時買「成鳥」紫羅蘭小鸚、綠色小鸚的買家。
我是小鳥的原主人,只想找回小鳥,請您看到文章後與我聯繫,謝謝!
#我願意以原價買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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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3.223.13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Aves/M.1590574346.A.754.html
1F:推 Susmeow: 隔天就直接賣掉??這根本預謀的吧05/27 18:37
2F:→ Susmeow: 真的欠告05/27 18:37
我覺得打從一開始就不是真心想幫忙代養!否則怎麼會偷賣人家的鳥!
3F:推 a26848400: 報警吧 跟警察主張說那是財產 不是寵物05/27 19:02
警察會受理嗎?
※ 編輯: oasisting (42.73.223.136 臺灣), 05/27/2020 19:58:50
4F:推 marciakk99: 有沒有考慮在地區性社團發文找,例如,我是竹北人之05/27 20:05
5F:→ marciakk99: 類的,也許找到的機率可以提高一些05/27 20:05
我有po,管理員還在審核吧!
6F:推 chwh6666: 也太過分了吧05/27 20:29
※ 編輯: oasisting (42.73.223.136 臺灣), 05/27/2020 20:44:45
7F:推 yuan55226: 幹超沒品的那個人!! 05/27 20:41
8F:推 yuan55226: 您的友人 絕交吧這種為了錢什麼事都幹得出來05/27 20:44
9F:推 yuan55226: 您萬一哪天變成親生小孩托這個友人代養,說不定他偷偷 05/27 20:46
10F:→ yuan55226: 把您小孩以高額賣了05/27 20:46
11F:→ psabon: 去報案會受理,之前有個學姊出養學妹的寄養鳥鳥的例子, 05/27 20:47
12F:→ psabon: 有報導的印象05/27 20:47
13F:推 a26848400: 會受理 不受理的話主張那是你的資產05/27 21:17
14F:推 hxmj: 高調05/27 21:55
15F:推 lang80209: 扯05/27 22:08
16F:推 shi21: 高調 也太扯05/27 22:15
17F:推 GGrunrundela: 幹 那個人有夠垃圾 幫高調 希望買家出現05/27 22:50
18F:推 q121074498: 有夠沒水準的 05/27 23:00
19F:推 wahahahaaa: 太扯 讓他紅 05/28 00:27
20F:→ wahahahaaa: 主張是你資產05/28 00:28
21F:推 terry1020: 也太垃圾了吧,這種店家讓他紅啊 05/28 01:07
我問過老闆,人家賣鳥給你,收鳥的時候不用問 的年齡嗎? 都不用了解嗎?老闆說
:不需要!
22F:推 Sugarglider: 高調 有夠扯05/28 01:18
23F:推 abccat0520: 太誇張了吧!!05/28 01:42
24F:推 nuriko0207: 幫高調,太扯了 05/28 01:50
25F:推 togs: 荒誕 05/28 08:43
26F:→ slm52303025: 你不給他教訓 他還會再犯05/28 09:14
27F:推 Bananab2uty: 友人???? 05/28 10:06
28F:推 edwinrw: 這友人...05/28 10:38
我質問他為什麼把鳥賣掉,得知訊息當下立刻要他去鳥店買回。他問了老闆,老闆說賣掉
了! 這名友人甚至說:要不然你以後要再養鳥我再送你一隻和尚。 覺得真的很荒唐
!!
29F:推 kekekekang: 那個人太扯 05/28 12:07
30F:推 evayen14: 高調05/28 13:24
31F:推 dickstar: 會不會飛失,但是跟你說被買走呢? 05/28 14:02
我有打電話問老闆,老闆確實告訴我兩隻鳥同時被一位新的客人買走,不是熟客。
32F:推 fish10243: 去調附近監視器找找看05/28 14:25
33F:推 sfzerox: 絕交+報警 05/28 16:49
34F:推 k44754: 民事糾紛侵佔啊,最多就互告05/28 20:13
35F:→ k44754: 寵物在法律上只是"財產",反正最多也是賠你錢而已啦~~05/28 20:14
36F:→ k44754: 不過你是可以報警主張這是詐欺啦05/28 20:15
37F:→ k44754: 反正要搞到人,最好就事弄到有"刑法"~05/28 20:15
38F:推 k44754: 反正刑法335跟338,自己選一個去用05/28 20:18
39F:→ k44754: 對啦 如何直接去警局,警察不鳥你05/28 20:19
40F:→ k44754: 可以用電話110報案,這種會有紀錄,不能吃案的 05/28 20:20
謝謝你的資訊,我研究一下怎麼用!
41F:推 linxchung: 超垃圾!拜託告下去 05/28 20:50
42F:推 huuban: 報案+附近監視器找找看05/28 21:48
43F:推 darbyjoun: 這朋友太雷請放生,恨死他都不過份 05/29 00:18
※ 編輯: oasisting (42.73.223.136 臺灣), 05/29/2020 02:13:23
44F:推 uuhjk12: 直接去地檢署按鈴申告 05/29 07:29
45F:推 theimmortal: 哪來的垃圾朋友… 05/29 08:09
46F:噓 vviiccttoorr: 提告吧 05/29 09:19
47F:推 doggy10454: 太扯 05/29 12:38
48F:推 innightmare: 太誇張了吧!!!!???? 05/29 16:24
49F:推 yaxxxxx123: 趕快找回來,你不知道買成鳥回去的人是想幹嘛!尤其 05/29 22:38
50F:→ yaxxxxx123: 不是熟客搞不好根本不懂養鳥,先找回來要緊 05/29 22: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