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zuodao (左道☺♪)
看板Aussiekiwi
標題[建議] 關於板工
時間Fri Feb 13 20:58:17 2009
很常看到將到澳紐的新版友問問題,不管旅遊、讀書、工作等,
哪裡好玩?好吃?值得去?值得注意?其實重複性相當高,
我想基本原因是找不到資訊。
雖然板主很辛苦,但是鑒於板上長期板工荒廢,資訊陳舊,
加上本板主仍身兼他板職務,我想應該慎重考慮繼續擔當澳紐板主一職。
前板主renita曾在板上發過文章表示願意復職,加上或許有其他熱心版友願意幫忙,
我認為,為了板上的網友分享的資訊,以及降低重複標題問題的產生,
整理資訊的必要性日益加深,遲了總比不做好。
我建議板主可以退位讓其他熱心的人任職,有人願意附議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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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245.255.221
1F:推 Distinct8:同意 這個問題已經存在很久了 常常不了了之 02/13 21:11
2F:推 sarsfield:我覺得可以開放報名選舉...讓所有有心的人參選 02/13 21:12
3F:推 Justjohn:我早就覺得這個議題該丟出來了,讓這版的資訊更豐富些. 02/13 21:54
4F:推 KiRS:我也同意... 02/13 22:00
5F:推 lovejj:覆議,我提了好多遍,大家都是以版主很忙來回覆我 02/13 22:03
6F:推 giselle416:複議+1(舉手 不然資料都沒人整理囧 02/13 22:35
7F:推 judgearm:"附"議~跟"覆"議 好像不大一樣XD 02/13 22:50
8F:推 surfingdog:附議。 02/13 23:36
9F:推 largo:附議 renita人很熱心說... 02/13 23:56
10F:推 renita:看到我的名字耶 真是受寵若驚 我很願意當板工 也歡迎大家一 02/14 00:46
11F:→ renita:起加入 一同為紐澳板努力 02/14 00:47
12F:推 Distinct8:插個話 連署應該不是這樣的。 02/14 01:21
13F:→ Distinct8:請參考 newboard版 第七項 02/14 01:23
14F:→ Distinct8:接著在newboard版 發起一篇罷免板主文章 就可以投票 02/14 01:23
15F:→ Distinct8:兩週內滿15人投票同意 就可以通過。 02/14 01:26
16F:推 balanceCIH:覆議.這個板早該這麼做了,需要兩位板工來管理板面. 02/14 02:37
17F:推 Vitus:請到 lifenewboard板,已經幫原po在那邊用了一個罷免投票 02/14 04:45
18F:推 ivnscity:意圖太明顯了.. 參與>互動>狂PO文>拉下台>選舉 02/14 05:35
19F:推 RogerD:同意樓上… 02/14 06:10
其實只要有人提出版主問題,不論在哪個版,都會被說成是肖想當版主...orz
回應樓上幾位仁兄:
D大:發起連署人第一順位同常是下任版主,所以我沒在那邊發起,
另外,若這板上沒有多少人在乎有無版主,有必要去那邊連署嗎?
i大:過去文章曾有幾次網友提及希望我出任版主,我並沒有正面回應,
因為我不知道自己是否可以勝任,我知道版主是怎麼一回事,
過去我曾經是盈月繁星美工版版主,也曾經是無名烹飪版及個版版主,
忙到什麼地步,難整理到一堆人天天抱怨,我遇過。
會發起這個話題,因為前天又收到網友的信,希望我可以出任版主,
我告知,前版主曾有意復職,加上或許有更適任的人,
所以我會試著問問大家。
R大:同樓上。
我不奢望自己曾在板上做的努力有人回應或支持,但是我希望自己人格得到尊重。
事實上我挺喜歡現在這個樣子的,除了不要有冒犯他人的言論以外,
可以自由自在的發文,沒有任何負擔與責任。
當版主的困擾是,發文不能隨心所欲,老是有人質疑整理進度,
沒弄好還要被批鬥,看一下板上文章,有大概一萬篇!
而且這個版並不普通,涉及兩個大國家的旅遊、教育、學習、生活等。
到目前為止,我深信每一任版主都是有心想要做好,但是人的力量有限,
一人版主難做,多人版主難免爭權,我認為想出任或願意勝任的人,
應該被給予最大的鼓勵與尊重,尤其是前版主,曾經有過經驗,
或許最後因為太忙而逐漸荒廢,但是願意復職讓大家公開再次去評鑑,
這是需要很大的勇氣的,畢竟現今澳紐版不再是個位數字人上線,
每天都固定有文章量,新出任沒做好,反彈聲音不會只是一句太忙可以消除。
不知道這個版未來會怎麼走,但是我同意有人願意整理還是會比較好。
V大已經在lifenewboard發起廢除版主,有意願的人請前往。
補註:
<刪除版主>
1. 若為自願退位,於小組組務版提出申請。
2. 若非自願退位:須先至LifeNewboard版提出罷免連署,基本連署門檻為50人。
1>
禁止multi-id連署。
2>
連署時間滿七天發起人方得於小組組務版提出申請。超過連署結束時間四十
八小時未提出申請者,不得提出申請。
3>
提出罷免連署者,需在開始連署一小時內於該看板及小組組務版上告知進行
罷免連署中。若無告知,則連署視為無效。(分身帳號無效)
4>
版主不得刪除上點所提之告知文。(建議連署者自行存證)
5>
發起人須符合資格 上站500/發表200 註冊時間滿一年。
連署有效票改為 上站300/發表100 註冊時間滿半年。
6>
罷免原因需確實填寫,並由小組長審核。經小組長審核後若判定為非有效
之罷免原因,經群組長同意後該罷免連署無效。
7>
罷免連署之票數及理由之審核由小組長負責。
8>
罷免連署中凡因任何理由而連署無效(連署遭裁定不合組規而取消)者,
其發起人於該連署發起日起一年內不得於本群組內提出任何罷免連署,
若經查利用分身ID發起連署,則該連署無效,且將建議站方予以適當之懲處。
9>
若罷免連署未通過,從該連署發起日起一年內以相同之原因(事件)對相同
之版主提出之罷免連署視為無效。
10>
被連署罷免期間,該版主不得提出新增版主之申請。
11>
提出申請後,小組長可視情況延長連署時間,至多十五天。
3. 基本連署門檻之定義為支持加上反對人數之總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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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zuodao 來自: 220.245.255.221 (02/14 08:41)
20F:推 sarsfield:Vitus大沒有在板上發文告知進行罷免 02/14 08:49
21F:→ zuodao:發起人需1小時內在本版以及L_GlobalView版發表告知文 02/14 09:00
22F:→ zuodao:好像超過1個小時了... 02/14 09:00
23F:推 isure:連署版的路徑: 主畫面→C→1→13→10 02/14 10:44
24F:推 RC0409:如果沒在這板發文告知 那罷免會無效唷... 02/14 1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