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evinjl (無神論者-無神得自由)
看板Atheism
標題[心得] 嘲笑地震預言王老師的人有無神論者嗎?
時間Thu May 12 09:35:31 2011
看著撲天蓋地的新聞,還有檢調要插一腳
偵辦是否散步謠言,囤積物資...
這一切不算是對個人信仰的迫害嗎?
王老師他們要信仰地震預言有何錯呢?
積極面來想,只不過是一次一次的地震演習而已
或許是因為身為無神論者,根本上不受王老師預言的影響
所以感受不到王老師的可惡吧
可憐那些非無神論者,自預言出現至結束,
可能遭受很大的擔憂所困擾,所以預言失效,
他們要出來報復了。
想想也算是蠻悲哀的事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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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70.39.135
1F:推 icespeech:呃 可是他這樣的發言是違法的 不只是個人信仰而已 @ @ 05/12 10:00
2F:→ blc:總覺得是鄉下神棍突然變全國等級,他沒辦法應對…。 05/12 11:14
3F:→ a3435357:他們有信仰的自由,別人也有報導的自由. 05/12 11:40
4F:推 Ebergies:有違法嗎? 05/12 11:52
5F:→ remmurds:樓上何不搜尋一下氣象法第17條 05/12 12:54
6F:推 Ebergies:感覺是不能罰的法啊, 光發佈的定義就很模糊 05/12 13:11
7F:→ Ebergies:更何況是媒體主動報導而非王老師主動大肆宣傳 05/12 13:12
8F:→ remmurds:那樓上再請你搜尋一下氣象法第18條和24條 況且這種事情是 05/12 13:27
9F:→ remmurds:怎麼要用"媒體主動報導"在法律上卸責? 05/12 13:29
10F:推 Ebergies:請問怎麼樣叫做 "發佈警報" 呢 05/12 15:25
11F:→ Ebergies:跟兩個人說算嗎? 三個人說算嗎? 四個人說算嗎? 五個? 05/12 15:26
12F:→ gred121:樓上說再多都沒用 反正他已經被偵訊了 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 05/12 20:19
13F:→ gred121:不滿意的話去投書媒體 在這叫沒有用 05/12 20:20
14F:推 Ebergies:我沒有不滿意啊,只是好奇違法是怎麼判定的 05/12 21:17
15F:噓 keithking:連道德哲學都不懂,厚問。就算不談道德,也有法規限制。 05/14 03:00
16F:→ keithking:事實上氣象法確實是已經對王老師開罰不是嗎?:) 05/14 03:00
17F:推 Realthugz:發布的定義很模糊 不可能吧 你不知道定義就叫模糊? 05/16 16:36
18F:推 TaiBeiGuo:就是有人寧可相信道聽塗說而不願相信實在的根據 05/17 17:55
19F:→ TaiBeiGuo:基本上,記者和迷信是相似的存在。 05/17 17:56
20F:推 Ebergies:Realthugz 那麼請你跟我說甚麼叫發布 05/17 20:58
21F:推 Realthugz:言論的散佈 在毀謗或公然侮辱時是構成要件之一 05/17 21:40
22F:→ Realthugz:如果你要知道詳細定義 我坦白說我不懂 你可以去問法律人 05/17 21:40
23F:→ Realthugz:不過我想毀謗跟公然侮辱這麼多 不會都模糊的亂判吧 科 05/17 2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