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uemann (樹海游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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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轉錄][政八] 2009新致富之道 宗教團體法
時間Sat Apr 4 23:25:00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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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ndyanna (藍的綠的沒有別的)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政八] 2009新致富之道 宗教團體法
時間: Sat Apr 4 23:12:42 2009
先說沒有要戰宗教 佛 上帝 神 都是教人為善
會為惡的 只是打著宗教之名的「人」
剛上立法院網站查了一下
下星期一 四月六日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要審查「宗教團體法」
目前立法院有一個是「行政院」提案(這是八年遺毒 dpp提的)
另一個是「黃昭順」提案
有興趣的可以自己上網抓一下兩個版本
http://lis.ly.gov.tw/lgcgi/ttsweb?@0:0:1:/disk1/lg/lgmempropg07@@0.7426311037145885
在這簡單講黃昭順版跟行政院版的不同點:
1.照黃昭順版
宗教團體所有的稅都不用繳
土地稅、增值稅、所得稅、房屋稅、遺產贈與稅、契稅、地價稅
你想得到的稅 都不用繳
包括「銷售貨物與勞務」都不用繳所得稅 連申報都不用
(黃昭順版第16條 第18條 第19條 第20條 第22條)
→也就是說 賣塔位啦 佛像啦 御守啦 點光明燈都不用繳稅 也不用申報
2.
刪除會計制度、財務透明化 刪除處分財產一定比例 經主管機關許可
(行政院版第19條 黃昭順版第17條 行政院版第21條 第22條)
→也就是說 宗教團體不需要記帳 財產怎麼處理信徒大會通過就可以
主管機關你管不著 想搬200億去對岸 是我的自由…
娘家的主委 把廟當自己財產 是他有本事選上主委 政府憑啥干涉
還有行政院版也不是完全合理
第20條 規定
宗教團體佔用公有地超過5年 就可以跟國家買
相同條文規定在黃昭順第17條
宗教團體可以 那其他占用國有地的人 怎麼不也立個法來就地申請讓售?
以前宗教團體法曾經引發佛教界的大論戰
佛教界裡面 前陣子過逝的法鼓山聖嚴師父支持立法
http://www.ddm.org.tw/maze/139/1-2.htm
反對最力的 是中部某黃金閃閃宮殿的住持
曾經號召佛教界 抵制宗教團體法立法
當時另一個法師 曾經跳出來批評
該住持是為了維護龐大納骨塔事業不用繳稅
聽說在立法院開公聽會時 該黃金宮 除了用人海戰術反對
甚至還派二名「黑衣人」在場監視 當事人說法如下:
http://www.awker.com/hongshi/see/52see.htm
http://www.hongshi.org.tw/master/arts/report14.htm
http://www.awker.com/hongshi/mag/68/68-10.htm
3/25立法院又開了宗教團體法公聽會
有興趣的鄉民可以上網看看 各大宗教門派的格調如何
http://ivod.ly.gov.tw/ 選 會議室隨選記錄→內政→3/25
我簡單講幾個例子
當天有個會計系教授主張
宗教團體要享受免稅的優惠 就要申報所得稅
基督教衛理公會恩友堂的牧師贊成 還覺得要寫進法條裡
長老教會也強調
他們要求所有牧師都要申報所得稅 這是社會基本規範
天主教也說
納稅跟會計不是問題 他們很守法
保安宮董事長說 (太感人了這段!)
宗教團體的財產都是十方信眾的捐獻 不當處分會違背當初勸募用途
政府應該有責任的做適當的監督 也贊成宗教團體要有預決算業務計畫制度
那對宗教團體財務透明化誰反對呢 嗯嗯
反對的人沒說他反對 只是很模糊的說 他們支持黃昭順委員版
這麼說的有中台禪寺副住持釋見允 還有台北市佛教會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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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算爆卦的話
以下就是心得了
心得就是 立法院如果照黃昭順版本通過的話
聰明的鄉民們 開始組宗教團體吧
佔用公有地超過5年 政府就要賣給你
不管開什麼附屬事業 都不用繳稅 爽!
所以我說 這是2009新致富之道
要跟隨我成立宗派的 以下開放推文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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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24.40.46
1F:推 snow12031:以下開始戰 我先看個我猜回來 04/04 23:13
2F:推 ReverseWin:我要成立舒舒教 04/04 23:13
3F:→ kio978550:原PO會被抓去當消波塊喔 04/04 23:13
4F:推 Gooooooogle:[揪團] 合資蓋大廟 04/04 23:14
5F:推 Assyla:兩津早就想到了 04/04 23:14
6F:推 magecandy:《目前動態》不在站上 被僧兵抓走了? 04/04 23:15
7F:推 LuZenJar:幫會、政黨、宗教 04/04 23:15
8F:→ magecandy:另外 日本也是這樣喔 所以有一集兩津就為了逃稅而出家 04/04 23:15
9F:推 zaknafein987:要開始籌組鄉民教嗎? 04/04 23:15
10F:推 whitefox:我想成立新射裡教 04/04 23:16
11F:推 glacialfire:小心中台禪寺十八銅人 04/04 2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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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F:推 appgra119:鴻海寺籌備處~ 信徒招募中 04/04 23:16
14F:推 hank11235813:我靠 大家來去蓋廟囉.. 04/04 23:17
15F:推 zinner:1不一定要蓋廟吧 可以自稱是新宗教 04/04 23:17
16F:推 wheat1130:阿貶:我的信徒們常捐錢給我 難道偶臭了嗎? 04/04 23:18
17F:推 vibba:真方便...感謝大大分享 04/04 23:18
18F:→ yongqing:我也要創個宗教了= = 04/04 2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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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F:→ midstrong:得罪了方丈 04/04 23:19
21F:→ supermousess:謝謝大大分享 04/04 23:19
22F:推 usojapanese:謝小夫是先驅 04/04 23:19
23F:推 hank11235813:------- 創個PTT教 信奉天大地大為唯一真神 -------- 04/04 23:20
※ 編輯: andyanna 來自: 61.224.40.46 (04/04 23:22)
24F:→ Fxxxz:成立丐幫 全台算下來地應該不少 04/04 23:20
25F:→ yongqing:有神人用比較法的方式將其它國家的相似法律比較一下嗎? 04/04 23:21
27F:推 Forestier:大家趕快去信義區空地蓋個ptt教教堂 五年後分錢 04/04 23:24
28F:→ andyanna:主題叫 佛光山與中台禪寺的市場定位 04/04 2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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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路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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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3.204.117.63
29F:→ ruemann:我覺得飛天拉麵神台灣分會蠻有搞頭的 04/04 23:25
30F:→ Bionut:宗教斂黑心財 囧 沒道理 04/04 2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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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F:推 nidor:我想要加入A錢教了..... 只要五年不被舉發就可以取得土地 04/05 1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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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F:推 Eslin:囧 沒發現就是從八卦轉來的 04/05 21:35
52F:推 Pietro:是說不是所有宗教團體都支持這法咩,這法一推,會對那些已經 04/05 22:39
53F:→ Pietro:法人化的宗教團體有多大的麻煩? 04/05 22:40
54F:推 getout:重點是合不合理,不是麻不麻煩… 04/05 23:04
55F:→ ruemann:我轉這個過來又不是針對某宗教 = = 04/05 23:37
56F:→ ruemann:就這些資訊來看,確實會讓有心人利用宗教來達成其目的 04/05 23:37
57F:→ ruemann:另外,本國法律對於宗教的認定還蠻鬆的,所以……kerker 04/05 23:38
58F:→ Pietro:對不起...是說不少老牌子已經有法人化,如果是立法要求那些 04/05 23:41
59F:→ Pietro:新興宗教的繳稅,還是要有相關法源囉 04/05 23: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