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sgardself (讚寶寶)
看板Artistic-Pho
標題Re: [請益] 不能寫經驗跟心得嗎?
時間Wed May 20 12:14:23 2009
※ 引述《gingerfish (黑糖小麻糬)》之銘言:
: 我昨天聽說知識家上面有人PO對於台中柏X婚紗的心得
: 所以我就去找文章
: 內容我忘的差不多了 但大致上是說
: 1.死不開發票 還掰說會計師休假
: 2.化妝師跟攝影師態度很差
: 3.跟PO文的人說他們是團體價 公司給很大的優惠了 沒想到問同樣去的朋友 居然更低價
: 4.過程中一直在催收錢 在未拍完前就已經付完款項 但收完錢卻態度大轉變 不理他們了
: 還有很多項我忘記了
: 為啥是聽說...
: 因為他們公司經理打電話給我們同學
: 說如果是我們PO的 勸我們趕快下架 不然要告我們毀謗
: 今天我想再去找那篇文章卻發現已經被管理員強制下架
: 我很想知道
: 為何就可以允許PO褒文
: 陳述事實的經驗卻變成毀謗呢?
: 那網友的心得還可以信嗎~"~
: 那我上一篇發的我同學的心得文....也是毀謗嗎?
: 可惡!
: 我們一群人去他們公司拍所受的怒氣 都還沒有發出來耶!!
依刑法第310條 關於誹謗罪的條文
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者,不在此限
。
所以只要你所說的東西不是涉及私人的東西 且可以證明為真(有人證物証)
那就不涉及誹謗罪
像你所舉的點 都不屬私德
所以假如他們胡亂告你 你可以反告他們誣告
只要 發言不要涉及人身攻擊或是加油添醋 應該都沒有誹謗或公然侮辱的問題
^^ 希望對你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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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愛
本來就是一件得冒險的事
愛任何事物
難保不會有心碎的可能
四種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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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30.26.202
※ 編輯: asgardself 來自: 61.230.26.202 (05/20 12:15)
1F:推 gingerfish:謝謝你~~~ 05/20 21:04
2F:→ uz:要寫這類心得最好不要加油添醋罵人免得不小心多一條公然侮辱 05/28 21:10
3F:→ uz:並且最好當場有人證物證,被對方告的時候才站得住腳 05/28 2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