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icq (cicq)
看板Artistic-Pho
標題桃園 陽光季節 更改時間、套數
時間Sat Aug 10 05:04:01 2002
原訂07/20拍攝,因我當天有事而在17日打電話更改時間到07/27,
而後又因爸爸當天有事26日更改時間到08/04,
兩次的更改時間,都相當的順利,但是第二次真的很不好意思,
因為我在拍照前一天早上才打電話過去,
當時已經抱著如果不能更改時間,就我們家三姊妹先照,爸媽等下星期日再拍,
想不到對方二話不說就答應了,可是這樣臨時更改是不好的,
如果真要更改時間,最好在拍照的三天前就更改。
另外,我原訂
兩套的~ 36張 玫瑰本 3600元 含妝髮 造型 禮服(造型 禮服 4種)
總共 4*2+2=10造型,
3600+3600+500*2=8200,可刷卡,每套付 500元訂金,所以先付了 1000元訂金,
因為訂兩套,所以爸爸不加費,加贈一張 12吋放大。
之後因為10個造型我家四個女生分,怎麼也分不妥,
所以我改成
三套的~ 36張 玫瑰本 3600元 含妝髮 造型 禮服(造型 禮服 4種)
總共 4*3=12造型,
3600*3+500*2=11800,拍照當天付清,
12吋放大*2。
今天在這po文我才想到,多一個人要多500元的造型費,所以我付了兩個人的造型費,
但是原先”因為訂兩套,所以爸爸不加費”的部分竟然不見了,
而且我多付了兩個人的造型費,造型數應該是4*3+2=14,
這...現在該怎麼跟對方談這問題呢?
這個問題,麻煩各位幫忙,幫我想想要如何跟對方說。
謝謝囉!
※ 編輯: cicq 來自: 211.75.163.196 (08/10 0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