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0924068118 (菜鳥)
看板Army-Sir
標題[問題] 分科訓因病停役問題
時間Fri Nov 18 22:01:22 2016
本人為義務役士官
目前在受分科訓
服役天數已超過三十天
由於在國軍醫院診斷
發現自己符合停役標準並辦理相關診斷證明
到二段訓告知輔導長申辦因病停役
詢問單位人士官的說法
我們要照著考選的簡章辦法辦理退訓
走兵役複檢走驗退(退訓)的程序
不能適用國軍新訓驗退暨常備兵因病停役的法規
但又在版上看過二段訓有因病停役的例子
人事官訊問是否有確切實例讓他了解
我卻無法舉例
我的問題便是
我在分科訓的身分為學生或是我是透過義務役士官進去服役,
那我身分是否為常備兵?
若我是常備兵,當辦法跟法規抵觸的時候,
或是兩者可兼行的時候應該以辦法還是法規為主?
請有真實案例或有相關經驗的版友給我解答
麻煩了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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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a0924068118 (36.226.211.88), 11/19/2016 00:32:23
※ 編輯: a0924068118 (36.226.211.88), 11/20/2016 10:07:42
1F:→ nutor: 你掛階了嗎?沒掛階前是學生,連二兵都不是! 11/25 00:10
2F:→ an123456781: 但是在許多規定上 入伍生或學生已經比照二兵 11/25 09:24
3F:→ devilqxect: 打1985去問吧,他要知道的怎麼換要你舉證 11/27 1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