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hatthefcuk (你看什麼看)
看板Army-Sir
標題[問題] 關於大法官任期
時間Sat Jan 26 00:00:10 2013
憲法81條(部分凍結)
說
法官為終生職
非受刑事或懲戒處分或禁治產之宣告,不得免職
但94年增修條文第五條又說
司法院大法官任期八年,不分屆次,個別計算,並不得連任...
94增修條文是一次只能當八年而且不能連任的意思?
那81條的終生職不就矛盾了?
原PO的問題是大法官到底可以當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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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52.205
1F:推 BryanC:憲法81條為"法官"為終身職,而非指大法官,此乃指稱「具有 01/26 00:07
2F:→ BryanC:審判權之法官」,換句話說若為法官轉任大法官之職者,若大 01/26 00:09
3F:→ BryanC:法官認其屆至,雖大法官身分沒了,但他法官終身職的身分仍 01/26 00:10
4F:→ BryanC:存在。言歸正傳,所以司法院大法官任期為8年沒錯 01/26 00:12
5F:→ whatthefcuk:噢 對欸 是"法官" 感謝樓上 01/26 00:12
※ 編輯: whatthefcuk 來自: 140.112.252.205 (01/26 0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