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aida5566 (到處都有56喔!)
看板Army-Sir
標題Re: [問題] 98年憲法 13題
時間Mon Feb 1 20:21:30 2010
※ 引述《bloodyway (= =)》之銘言:
: 依據民國九十四年公布的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五條第二項,
: 司法院大法官任期八年,不分屆次,個別計算,並不得連任。
: 但並為院長、副院長之大法官,其任期為:
: A 4年 B 6年 C 8年 D 不受任期之保障
: 答案為D
: 但是有點搞不清楚
: 司法院大法官任期八年,不分屆次,個別計算,並不得連任。
: 但並為院長、副院長之大法官,不受任期之保障 ==> D 。
: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總統提名之大法官,其中八位大法官,
: 含院長、副院長,任期四年 ==> A ,
: 其餘大法官任期為八年,不適用前項任期之規定。
: 請問一下要怎麼判斷 感謝
那是指92年任命的喔
其他的就適用增修條文
簡單來說 條文裡面的92年是個限制性的框架
不會再有啦
至於我
我是什麼時候認命的呢
我已經認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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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59.115.50.177
1F:→ Taida5566:我認命再讀沒用了所以來回文積陰德培養考運 02/01 20:22
2F:→ punke04:你好幽默歐 台大5566 02/01 20:22
3F:→ nokia62485:注意看題目他強調94年增修條文第5條,所以是D 02/0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