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lvfgqaz (麥仔茶)
看板E-chen
標題[新聞] 「億萬麵包」有陸味 林依晨金鐘夢碎
時間Wed Sep 16 12:44:22 2009
「痞子英雄」砸600萬做音效,風光入圍金鐘獎最佳音效獎,不料因未幫泰國音樂人
Terdsak Janpan辦工作證,因資格不符,在音效獎入圍名單中「自動消失」;無獨有偶,
偶像劇「我的億萬麵包」因是大陸合拍劇,不符報獎資格,林依晨錯失蟬聯金鐘影后機會
。金鐘獎此舉雖落實獎勵本地影視人才與作品,但不免引來畫地自限的質疑。
昨天「痞」劇導演蔡岳勳趁著新聞局廣電處處長何乃麒出席台北電視節記者會,一個箭步
奔上前,為Terdsak Janpan請命。蔡岳勳表示,他拍電視劇多年,當然清楚要為外籍表演
人辦工作證的規定,像「痞」劇的秦沛、「白色巨塔」的費翔與吳孟達,而未幫Terdsak
Janpan辦工作證,是因當初都是靠網路往返作業,他寄片段給對方,對方製作好配樂再寄
回來,故Terdsak Janpan並未實際入境台灣工作。
入圍名單公布後,蔡岳勳開心得還沒搞清楚名單上有誰,就通知Terdsak Janpan,邀他出
席金鐘獎。他坦承至今還不敢告知對方「你沒資格」,希望盡全力協調。
新聞局昨傍晚回應,在金鐘獎獎勵要點規定中,即註明外籍人士應依「就業服務法」及其
相關法令聘僱,並領有證明文件(工作證),Terdsak Janpan確實資格不符。
至於「我的億萬麵包」,廣電處長何乃麒表示,當初「我」劇拍攝時,兩岸合拍劇政策還
未出爐,製作方含陸資的「我」劇是以大陸合拍劇身分回頭進口台灣,因此不符合報名金
鐘獎資格。但日前新聞局已經公布「大陸地區主創人員及技術人員來台參與合拍電視戲劇
節目審核處理原則」,兩岸製作單位只要符合該原則拍劇,即可視為台灣本地作品,都可
報名金鐘獎。
http://udn.com/NEWS/ENTERTAINMENT/ENT7/513769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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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局,不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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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0.108.57.183
1F:推 aidsaids:哭哭 但得不得已經無所謂 在我心中 依晨早就是影后了 09/16 12:57
2F:→ aidsaids:得獎只是個肯定 好與不好 大家都看得出來 09/16 12:57
3F:推 wanjane0319:雖然不是很喜歡麵包這部...可是依晨是影后無庸置疑 09/16 14:53
4F:推 MH:期待近期的電影或舞台劇的演出~快來吧!(錢準備好進場支持了XD) 09/16 16:13
5F:推 panda20087:盡管遺憾,面包的制作不足以獲得提名 09/16 16:31
6F:推 TOOYA:這部就算了 就算可以報也沒什麼競爭力 期待下一部戲 09/16 19:14
7F:推 rubywucha:老實說這部真的不突出.........明年再來沒關係 09/16 22:30
8F:推 dkjirh:這部戲的DVD賣一千多 09/16 23:45
9F:推 caye:這部就算能提名應該也不會得~明年再演好作品吧^^ 09/17 2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