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der (狐狸遇上小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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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 林依晨漲價 服飾商甘願
時間Mon Mar 27 05:52:51 2006
【記者葉宜欣/台北報導】
消費者口味多變,廠商找代言多半以短期半年、一年為主,
但林依晨卻能牢牢抓住代言廠商的心,最長合作關係已達4年
。新品牌服飾前年找過她代言,去年未續約,業績馬上下降
,廠商今年再度找上門,酬勞也漲破2百萬,稱得上時尚代言
小天后。
林依晨昨為服飾代言,該品牌前年創立時曾找她代言,業績
嚇嚇叫,去年廠商認為品牌已打出口碑,便未和她續約,沒
想到業績竟下降一半,廠商今年心甘情願捧上大筆酬勞,請
她再為品牌開疆闢土。林依晨表示,抓牢消費者的心祕訣無
他,「就是非常小心,記得自己是代言人,美好的感覺一直
要存在。」
不少新生代藝人常忘了自己代言的品牌,或是私下根本不使
用代言的商品,讓廠商好生頭痛,不過林依晨代言卻是「常
在我心」。她還曾在出席派對場合前表示:「最近曝光太少
,是不是該戴著代言飾品出席比較好?」特地請經紀人幫忙
回家換飾品,難怪和金飾廠商一簽約就連簽4年。
去年連拍「天外飛仙」、「惡作劇之吻」等劇的林依晨,今
年邊休息邊接拍廣告、代言,荷包依然賺飽。目前她代言包
括保養品、食品和金飾、服裝等,還有女性用品及飲料廣告
洽談中,繼「可愛教主」楊丞琳之後,也成全身被「包」的
代言小天后。
【2006/03/27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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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taerren:看來依晨人氣真的越來越旺了!!^^ 03/27 21:33
2F:→ hsin0202:真的是因為代言~~我才知道這個品牌>"< 03/27 2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