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ynak (aynak)
看板Architecture
標題[問題] 這種空間使用型態能否成立?
時間Fri Oct 20 01:47:47 2017
不好意思實在不知道標題該怎麼下
我儘量完整簡述我的問題,懇請各位指點一下......
案例狀況:
兩筆土地上興建雙拼的透天厝
一樓的一部份要共同使用當作飲食店
需要三個門牌(透天A、透天B、飲食店)
簡圖如下圖狀況1:
https://imgur.com/XpWSg1Q
很詭異的狀況......
如果是如狀況2的狀態就很單純很好申請
但狀況1我怎麼看都長得很奇幻= =
到處充滿問題但是不知從何檢討起......
我最主要是想知道這個狀況要怎麼合法化
我初步的想法是如果這是一筆土地那事情就很單純
但是這案例應該沒辦法變成一筆土地
然後我就想不到下一步了(゚∀。) 完全卡住(゚∀。)
請問各位大大有遇過這種想要跨土地的事情嗎
我只知道跨使用分區啊......
這真的有辦法請建照嗎......
啊對了土地不能合併是因為地主想說萬一哪天拆夥了中間隔起來就好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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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herobb : 一照兩筆土地三戶 10/20 13:12
2F:→ herobb : 以後拆夥再變使,加分戶牆 10/20 13:14
3F:→ aynak : 感謝樓上 ,我研究看看 ! 10/23 02:18
4F:推 nsay : 兩照四戶,多一戶應該沒差?反正都要隔 10/24 1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