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oodtome (我是不會叫的笨兔子。)
看板Architecture
標題[問題] 住變商 住辦混合之辦公室
時間Thu Dec 29 02:01:48 2011
今天開會後發現一個問題
住變商後,圖面二~三樓登記為辦公室 四樓以上為住家部分
辦公室必須有獨立出入口,而這個社區是共用出入
到時送審可能不會過
請問在這個案件中 ,該如何解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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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8.20.87
1F:→ somouse :你不覺得可資討論的資訊少了點? 12/29 20:42
2F:→ jparch :趕快向老闆遞辭呈,這樣就可以解套了~~ 12/29 2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