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erobb (農友)
看板Architecture
標題[問題] 關於法規定義的兩個問題
時間Thu Mar 24 00:05:27 2011
想請問各位
(1)關於花陽雨露的露臺的建蔽率如何計算?
依照技術規則第一條第二十項
露臺及陽台:直上方無任何等遮蓋物之平台稱為露臺,直上方有遮蓋物者稱為陽臺。
如此是否意味著陽臺與露臺是不同物?
因陽台有完整的建蔽率計算規定,但露臺並沒有提到。
亦或是有解釋令處理過這個問題?
(2)住宅戶數 住宅單元 住宅單位
是同一物在不同層次的不同說法,還是各有所代表的內容?
如果有相關的法規資料能請提供尋找的方向嗎?
或是有先進能提供有法規支持的解釋?非常感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184.254.163
1F:→ ERQQ :第一個應該是一樣的東西吧 03/24 16:06
2F:推 libraliu :陽台跟露台不同,後者不用算建築面積 03/25 00:34
3F:→ chewie :陽台在一定範圍內也不用算建築面積啊XD (深度2公尺內 03/25 10:31
4F:→ chewie :無梯廳者不超過12.5% 有梯廳者不超過10% 梯廳+陽台< 03/25 10:33
5F:→ chewie :15%) 另外陽台可登記 露台不行... 03/25 10:34
6F:→ herobb :我認為樓地板面積和建築面積在技術規則沒有畫上等號 03/25 11:49
7F:→ herobb :只有互相指涉的說法...所以想知道有沒有解釋令的解釋 03/25 11:51
8F:→ herobb :還是這是業界不能說的秘密!! 03/25 11:52
9F:→ chewie :第一條第三項有解釋建築面積 第二十項也解釋露台跟 03/25 15:21
10F:→ chewie :陽台之不同了 露台也就跟建築面積/樓地板面積無關了 03/25 15:22
11F:→ chewie :不太理解您的疑問點... 03/25 15:23
12F:→ herobb :感謝您!!因為我有同時看民法的從屬建物討論... 03/25 19:59
13F:→ herobb :所以我還有些模糊,不過在建築方面這樣討論應該夠了 03/25 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