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cousticlab (阿酷斯提克類帛)
看板Architecture
標題Re: [問題] 建築師開業問題
時間Tue Jun 1 23:45:09 2010
※ 引述《aa750613 (小杰)》之銘言:
: 請問各位
: 當通過考選部建築師高考後
: 可憑錄取證明至內政部營建署換發建築師證書
: 而其中有一項規定
: 新科建築師必須具有2幾年的工作經驗
: 才可以開業
: 而法令指的2年~
: 1.必須要提出證明嗎?
必需提出工作證明(有制式表格)
工作證明必須經過公証(法院或民間公證人均可)
: 2.而在未考到前的工作證明可以採用嗎?
可以採用 但必須為相關行業
: 請建築先知及前輩指教
: 感激不盡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70.37.117
1F:推 deby :想請問兩年工作經驗在國外工作能計入嗎? 最近剛好想 06/02 03:51
2F:→ deby :到這個問題 但翻了一下建築師法好像沒有提到 06/02 03:51
3F:→ chewie :應該要經過台灣在當地的代表處認證? 06/02 13:20
4F:推 aa750613 :問題原PO:灰熊感謝~^.^現在正在事務所打拼中........ 06/02 20:36
5F:推 jjzack :蠻好奇相關行業除了建築師事務所還有啥? 06/02 22:14
6F:推 aa750613 :建設公司.營造廠.工程顧問公司.設計公司 06/03 21:50
7F:推 jo3cute : 設計公司應該是無法唷 02/11 0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