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estnba (bestnba)
看板Architecture
標題[請益] 有關營建剩餘土石方
時間Sun Dec 14 02:42:30 2008
※ [本文轉錄自 Civil 看板]
作者: bestnba (bestnba) 看板: Civil
標題: [請益] 有關營建剩餘土石方
時間: Sun Dec 14 01:51:35 2008
小弟不才 = = 有一些營建剩餘土石方的問題想請教各位先進~~~
首先,本工程大致狀況如下:
1.業主是國防部總政治作戰局
2.承包商的老闆以前是軍方的退休將官,所以.....
3.性質是舊有眷村拆除並新建成集合式住宅
4.該工地已拆除完畢,拆除的部份以運棄完成
5.業主委託監造(亦即小弟的單位)代為勾稽營建剩餘土石方
請教問題如下:
承包商申請的流向證明文件是一般"建築工程"(亦即非公共工程用)的版本
需要更改為"公共工程"用的版本嗎 ?
P.S 目前小弟已經求證過的單位如下:
1.營建剩餘土石方資訊服務中心
ANS:這樣子不行喔,要把資料刪除重新填寫
2.相關土資場
ANS:這樣子不行喔,要把資料刪除重新填寫
3.內政部營建署
ANS:痾~~~因為這是中央機關的案子,所以用哪一種版本都可以 = =
P.S 剩餘土石方處理計畫書中也沒有流向證明文件的相關資料(EX:管制編號....等)
簡單來說,這樣的情形可能有流向不正確的疑慮,未來相關單位查核時可能馬上就爆了
請有各問先進指導一下我這滿頭的問號&不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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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5.2.179
1F:→ walter2001:第二項你可以寫?? 改天被人問到 是否有利益關係 = = 12/14 02:02
2F:→ walter2001:是否有榜標行為 所以有些東西 心照不宣不用註明 12/14 02:05
3F:→ walter2001:是否有榜標行為等 所以有些東西不用註明於此 12/14 02:06
4F:→ walter2001:重覆了 請幫我修文 感恩 12/14 02:07
※ 編輯: bestnba 來自: 59.115.2.179 (12/14 02:30)
5F:→ bestnba:W大有相關的資訊可以提供給小弟參考嗎!? 12/14 0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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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59.115.2.179
6F:推 maderlay :兩個版本的欄位不同應該要重新送件申請, 12/14 22:23
7F:→ maderlay :避免勾稽不正確,有相關問題其實主管機關說了算 12/14 22:24
8F:→ bestnba :不知道M大說的主管機關是不是"工程主辦機關"的意思 12/15 15:42
9F:→ bestnba :就小弟目前了解,縣(市)政府這類個主管機關,只會確 12/15 15:43
10F:→ bestnba :認數量&土質&處理場所,並不會審核"餘土計畫書" 12/15 15:45
11F:→ bestnba :簡單來說,審計畫書的是案子的工程主辦機關(即業主) 12/15 15:46
12F:→ bestnba :而不是主管機關,就是不負責任的意思 = = 12/15 15: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