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aulfan (愛情絕緣體)
看板Aquarius
標題Re: [問題] 請瓶女們給我點建議 真的很需要 拜託了 …
時間Sat Dec 5 14:18:20 2009
※ 引述《veela (迷菈)》之銘言:
: 原PO
: 你一連在版友的回文問一樣的事情
: 你朋友的意思就是 裝死
: 假裝你沒有說過分手這件事情 假裝她也沒有同意分手
: 你就當做沒發生過這件事情 跳過這一段然後繼續
: 然後你的表現就一如往常 不要把事情都建立在"已分手"的狀態
: 但是我覺得這招對已經灰心的瓶子根本沒用
: 現在重點不在你的立場是怎樣
: 而是瓶女的想法 她真的想跟你分
: 你就算用盡各種手段也是留不住的
: 你可以先嘗試用紅心大的方法
: 設法跟她取得聯絡 跟她好好談一談
: 一直傳簡訊她不回 你不是就等死
: 雖然跟她聊過之後 可能還是被判死刑的機率居多
: 不過反正最糟的狀況不過就是這樣
: 你盡力去挽回看看吧
veela大大 謝謝妳
在離開彼此後好像沒有真的講到內心的事
所以我打算先寫一封信
大概是: 首段 寫下最近的心情
第2段 認識的緣份
第3段 快樂的往事與回億 當女生需要幫助時 不離不棄 陪同她一起度過
(因為剛認識她 她就負載數10萬)
第4~5段 快樂的往事與回億
末段 即使是親人也會有磨擦,而再相愛的兩人,當然也會
感情本來就是要不斷的學習成長與包容
不然就失去了它的本質
並希望現在男孩也遇到難題 女孩是否能停下來想想
(不知道這句會給她壓力嗎)
內容大概3頁半
但是問題來了 有一個雙子男 叫我不要寫那麼多
1次約1~2頁 然後天天 或是 時常寫
然後偶爾隔個幾天
因為朋友可能認為縣在不適合打電話給她
半還是說 先寫個多一點 可能1~2封就好 再讓她想 之後開始慢慢打電話
現在不知道怎麼做 水瓶女會不反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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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57.67.179
1F:推 nightcarol:我覺得在這個時間點不管看到什麼都會不開心(我是瓶女) 12/05 14:34
2F:→ RoxanneLi:一樓+1 做"任何事"都是扣分 12/05 14:54
3F:→ paulfan:可是什麼都不做 要怎麼挽回 還是指 信晚點再給她呢? 12/05 15:18
4F:→ lovelovemiya:一樓+1 要我都已答應分手了,還一天到晚來亂 會煩死 12/05 15:28
5F:→ lovelovemiya:火氣只會愈來愈大 做什麼都一樣 死更快而已 12/05 15:29
6F:→ lovelovemiya:還不如讓她安靜一陣子 提分又要和好愛情是遊戲嗎 12/05 15:30
7F:→ windkiss:很討厭分手就分手還在那邊裝死當沒分手 12/05 16:57
8F:→ windkiss:分手後作任何挽回的動作都只會產生反感。 12/05 16:58
9F:→ paulfan:如果不密集 先以朋友感覺呢 也反感嗎 12/05 17:39
10F:→ paulfan:對啊 冷冷的 但是一直在聽我說 不會集著掛 12/05 17:42
11F:推 RoxanneLi:不急著掛是給你面子... 12/05 17:45
12F:→ paulfan:嗯嗯... 12/05 17:54
※ 編輯: paulfan 來自: 61.57.67.179 (12/05 18:02)
13F:推 tomatodoll:一樓+1 安靜一段時間比較好,不然真會覺得很煩人! 12/05 18:31
14F:→ paulfan:安靜太久 瓶女們 是否會冷掉呢? 12/05 19:16
15F:→ nightcarol:冷掉總比永遠出局好吧 12/05 20:04
16F:→ paulfan:nightcarol 嗯.... 那麼何時給她信會比較適當呢... 12/05 21:07
17F:推 ahnminhyun:一樓+1 完全不想跟對方有任何瓜葛.很煩..=.= 12/05 21:17
18F:推 nightcarol:以我而言的話是3個月到半年...等到和對方的不愉快都能 12/05 22:02
19F:→ nightcarol:被看淡甚至忘記... 12/05 22:03
20F:→ nightcarol:也許還會有些懷念, 但眼下這時間點什麼都不想要 12/05 22:03
21F:→ paulfan:nightcarol大...指的是在冷靜後再看嗎 因為我當時想 12/05 22:27
22F:→ paulfan:離開彼此後 沒有好好的跟她說一些內心的東西 也7天沒有 12/05 22:28
23F:→ paulfan:打電話給她 先讓她冷靜 所以我想先好好寫一封信 讓對方想 12/05 22:29
24F:→ paulfan:因為我們不是因為第3者那種無法原諒的事... 12/05 22:30
25F:→ paulfan:3個月到半年 是指中間都不聯絡嗎 還是男方可以偶爾聯絡 12/05 22:32
26F:→ paulfan:以您 3個月到半年 時 或許有機會再和對方在一起嗎 12/05 22:34
27F:→ paulfan:如果對方仍舊 沒有離開妳的世界 12/05 22:35
28F:推 nightcarol:會分手的話一定是想了夠久, 所以沒有所謂冷靜的問題 12/05 22:40
29F:→ nightcarol:我比較極端,是完全斷絕的那種人 12/05 22:42
30F:→ nightcarol:要再在一起, 大概要等再次接觸後感受到對方真的有所改 12/05 22:43
31F:→ nightcarol:變才會有可能... 12/05 22:43
32F:→ paulfan:nightcarol 妳在線上嗎 我要怎麼丟水球給妳啊.... 12/05 22:53
33F:→ paulfan:不大會用水球 我所知道的 好像多是要看到對方真的改變了 12/05 22:54
34F:→ paulfan:或許才有可能 所以我現在好像只能先讓她冷靜後 12/05 22:55
35F:→ paulfan:再讓她看到我的改變 因為我真的很在乎她...或許 12/05 22:56
36F:→ paulfan:會受到冷眼看待吧 但是如果我不去做 不敢接受她的冷眼 12/05 22:57
37F:→ paulfan:或許永遠都沒有機會了...我會給她時間 我會謹守建議的... 12/05 22:58
38F:→ paulfan:妳是會剛開始連電話也不接的那種嗎 12/05 22:59
39F:推 nightcarol:欸 會不太想接, 但是還是會接.... 12/05 23:04
40F:→ nightcarol:如果真的想挽回,大概只有等和改變吧我想 12/05 23:04
41F:→ ONLYYUYU: 感覺就是個很自私的人 12/06 0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