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1006 (M1006)
看板Anti-ramp
標題[抱怨] 新北 台灣大車隊 計程車 772-2G 林岳霖
時間Sun Dec 24 01:12:48 2017
一、店名:新北 台灣大車隊 計程車 772-2G 林岳霖
二、地點:新北市中和區
三、時間:2017/12/22
四、此店「非好店」的原因:〔請簡明扼要填寫〕
肇事後不賠償
後來於2018/1/12上午在三重區調解委員會,原本以報價單的3750元之金額求償,但經過對方
討價還價之後,以2500元和解了事。
五、事實經過:
本人於2017/9/12與計程車 車號:772-2G 發生事故,本人為直行車,計程車為轉彎車。
2017/12/22領取初判表後,肇事責任明確應由肇事之計程車負擔,當天與該車號:772-2G
林岳霖連絡後,該人不願意負擔本人目測車體外觀車損金額約1000元,只願負擔500,
後來此人又改口600要我立刻去板橋找他拿,不要就拉倒,當時本人底線為1000元,後來
又覺得此人討價還價很麻煩,我就降成800,最後我又改口說700這幾天內給我就和解,
林岳霖似乎也同意,當時以為這事情就這樣落幕了。
本人於2017/12/23凌晨4點多因為此事故造成車殼外觀鬆脫,跟此人討不到多少賠償就
趁半夜沒事情拆開重鎖車殼時才發現,車殼內部的卡榫斷了兩根,此維修費更是要加上
3000上下,當時原本想算了,就還是700趕快落幕就好。
隔天要聯絡時772-2G 林岳霖,卻發現此人封鎖本人的Line與電話,連700都不願意賠償。
肇事後仍蓄意逃避賠償責任,造成本人必須為了維護權益,進行民事訴訟,曠日廢時。
原本只想說被殺成700解決就算了,但沒想到隔天就封鎖電話跟Line逃避賠償,只好算上
那兩片因為車禍造成斷卡榫車殼與受損的前土除的處理費一併求償,斷掉的導流板也不給
殺價了。
六、備註:放上此案初判表
https://imgur.com/a/5FGWz
Line對話 後續沒已讀被封鎖了
https://imgur.com/a/HWzZi
https://imgur.com/a/0uTA6
https://i.imgur.com/nFCHtS9.jpg
https://i.imgur.com/ox6OekX.jpg
https://i.imgur.com/ZIntCSD.jpg
https://i.imgur.com/4Pn5eoh.jpg
https://i.imgur.com/L5sDjtv.jpg
https://i.imgur.com/nnkkWsI.jpg
https://i.imgur.com/nS0wm7D.jpg
https://i.imgur.com/uH2rXK7.jpg
https://i.imgur.com/5iy0sme.jpg
https://i.imgur.com/q4s4YNb.jpg
這是車禍影片的截圖
從身上的制服與車頂燈殼樣式看得出是台灣大車隊
若此人非台灣大車隊的話請台灣大車隊報警提告此人假冒身分
(相關非好店資訊,例如電話、網頁,或額外附帶文字皆可填本欄,未填亦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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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kkbechy: 這................ 12/24 01:13
2F:推 kkbechy: 無法想像被垃圾計程車司機載到會有多衰小 12/24 01:14
3F:推 kkbechy: 看到這篇文我實在嚇到吃手手了 12/24 01:14
4F:推 kkbechy: 只能瘋狂推文,看媒體要不要去報了 12/24 01:15
5F:推 kkbechy: 其它的推由其他人慢慢努力吧!要睡了 12/24 01:15
6F:推 kkbechy: 不過這篇文章是雙面刃唷,原po萬一講假話的話 12/24 01:16
7F:推 kkbechy: 這樣指名道姓應該是誹謗構成要件該當何 12/24 01:17
8F:推 kkbechy: 是假話的話呢 12/24 01:17
9F:推 kkbechy: 刑法310就在跟你招手了 12/24 01:17
10F:推 kkbechy: 被判刑的話,那罰金比你的修車費貴多囉 12/24 01:18
11F:推 kkbechy: 如果真有其事,就爆吧!這有關公共利益 12/24 01:18
貼Line對話上來也可以
12F:→ Consta: 建議原po以後再預到這種事不能私下和解,車子牽去車行給 12/24 08:25
13F:→ Consta: 人修估價,等待調解不要私下連絡,因為這種事不可能知道 12/24 08:25
14F:→ Consta: 對方人品如何還有車到底壞到什麼地步 12/24 08:25
15F:推 sharkimage: 扯 12/24 08:59
16F:推 porterlevis: 有叫警察他不賠就吉他吧 開計程車的大部分都是垃圾 12/24 10:56
17F:推 chengen18: 遇到這種人 真的五告雖小 12/24 18:50
18F:推 michellehsie: 第一,到底有沒有報警?第二,你還用“拜訪一下啦 12/24 22:04
19F:→ michellehsie: ”這麼溫順的口氣…… 12/24 22:04
20F:→ michellehsie: 初判表應該沒什麼效力,說一下我的經驗,我路邊停 12/24 22:10
21F:→ michellehsie: 車A到已經停在路旁的車,報警後雖然是我主動撞她, 12/24 22:10
22F:→ michellehsie: 但因為她停黃線,所以肇事責任警方判她三成我七成, 12/24 22:10
23F:→ michellehsie: 接著交給保險公司處理之後我們雙方就沒有連絡。既然 12/24 22:10
24F:→ michellehsie: 計程車司機沒保險,那你們就應該以和解失敗為由去 12/24 22:11
25F:→ michellehsie: 調解委員會調解,一定會調解到有結果,但是很花時 12/24 22:11
26F:→ michellehsie: 間。 12/24 22:11
原本無冤無仇就用好好談的態度 既然772-2G 林岳霖是那種人的話那就該有的態度囉
27F:推 eyeschi: 我跟你一樣,計程車欠我6000不還,自己寫訴狀告他,但他 12/25 00:17
28F:→ eyeschi: 只有動產沒不動產,要強制執行也不知道他車停哪,法院根 12/25 00:17
29F:→ eyeschi: 本沒輒 12/25 00:17
30F:推 winday1: 沒報警,求贘無門,出發你調的到監視器,, 12/25 12:24
31F:推 screenwriter: 所以沒報警?????? 12/25 12:49
32F:推 syusuke12: 爆料公社比較容易一點 12/25 13:55
※ 編輯: M1006 (114.25.1.32), 12/25/2017 23:52:00
33F:推 louis5265: 建議你直接丟給新聞媒體 12/26 23:12
34F:推 finny205: 跟車隊反應他會被取消資格吧 12/29 12:35
35F:→ depravity: "計程車" 理論上不能被強制執行 妳知道車在哪也沒用 12/30 03:58
※ M1006:轉錄至看板 BigSanchung 01/01 18:49
36F:推 kiyousuke: 幫QQ一個 01/02 06:38
37F:→ springt: 如果你當初已就700的金額與對方達成和解 那好像是不能再 01/04 13:51
38F:→ springt: 要求什麼.. 01/04 13:51
39F:→ M1006: 連和解書都沒簽 而且772-2G 林岳霖馬上就封鎖電話line逃避 01/04 18:53
40F:→ M1006: 法律上沒有什麼好像 當初 法律上只講證據 01/04 18:54
※ 編輯: M1006 (114.25.7.239), 01/12/2018 12:16:34
41F:推 p111232: 後來和解是對方主動聯絡的嗎? 01/12 23:26
42F:→ M1006: 我去申請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的 01/13 00:44
43F:推 bioresearch: 計程車司機的品質真的參差不齊,應該要有法規來管管 01/27 22:22
44F:推 vbigben: 我真的很討厭計程車 02/22 0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