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qqqqa (新生)
看板Anti-ramp
標題[抱怨] 花蓮 金都民宿 不推薦
時間Mon Oct 13 13:11:38 2014
一、店名:金都民宿
二、地點:花蓮市
三、時間:2014 年 10 月 11 日
四、此店「非好店」的原因:擺明說謊恣意將雙人套房換至雅房!
五、事實經過:
國慶連假到處人擠人
帶著一身疲累至民宿check in
一進門帶房的太太便問我們是不是一直詢問雅房的客人
我跟先生一臉錯諤
雅房?搞錯了吧
我們帶著小小孩不會選擇不方便的房型呀
看來這位太太搞不清楚我們訂的房型
不斷跳針”打我們電話不接 我們一直問雅房”(根本沒有)
這時先生出示手機備註的房型、房號及匯款金額(好在有紀錄)
反應過後還是要我們先看房間
太太:委屈一下...外面就有廁所...
往旁邊一看
是間需要經過客廳才會到的廁所
難道她看不出來我手上抱的小孩還小
這樣非常不方便嗎?
最後才表明她帶錯房......
我們付訂金的房間已有客人入住......
有可能帶錯房嗎?
入住的旅客會不知?
我們有付訂金也沒有取消
訂金也不是雅房價的一半
(訂金付一千一是套房價的一半 雅房價一千二)
明顯就是有人沒說真話
不管真正原因是什
事實就是我們被整了!
連假第二天晚上要我們去哪生出一間套房?
何況我們還帶著小小孩...
不悅的拿回當初的訂金離開現場
在民宿外瘋狂打電話時
該位太太又出來問我們願不願意委屈
............
如果真有誠意解決是不是應該幫忙找房間?
而不是一直念著”不小心帶錯房 一定會被老闆娘罵”之類的...
(當初真應該當場打電話確認帶房的太太是否為老闆娘!)
只能慶幸打了很久的電話
總算找到一家老式汽車旅館尚有合適的房間
讓整個連假遊玩心情不被破壞怠盡
究竟是有心還是無意的帶錯房或故意重覆收客
我們無法得知
但用莫須有罪名將責任推到消費者身上的態度真是不敢領教
很糟糕的經驗
六、備註:
最後民宿僅退回原訂金一千一
無任何賠償!
希望不要有下一個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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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audrey21418: 這可以找消保官申訴 太可惡了 10/13 20:10
2F:→ cyh33: 只退回訂金不太對吧? 10/14 08:24
3F:→ qqqqa: a大 想申訴又怕是漫漫長夜的惡夢 c大 的確不該是這樣... 10/14 10:00
4F:推 ping15372: 我是花蓮人,覺得好誇張,好險你們最後有找到地方住 10/14 17:02
5F:推 linkcat: 帶錯房就把進去的那個客人換出來不就好了 10/15 15:48
6F:→ qqqqa: l大 但房間都被使用過了 且也不想讓對方變另一受害者... 10/15 22:12
7F:→ mineral: 房間可以再整理啊.若是帶錯房,對方也不算受害者 10/19 1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