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hadowen5431 (親愛的MJ一路好走)
看板Anti-ramp
標題[抱怨] 高雄 武廟路 旭海燈飾
時間Fri Feb 14 13:02:59 2014
一、店名:旭海燈飾
二、地點:高雄武廟路
三、時間:103.2.12
四、此店「非好店」的原因: 把客人付訂金的貨品賣掉也沒通知
五、事實經過:
過年前家裡還在裝修 經過旭海時看到很喜歡的燈
但是家裡還在裝修 還不適合拿燈回去佔位子
店員就一直說要我先下訂金 所以我就先付了500元訂金也留了資料
結果前天去拿燈的時候
店員看到我的訂單 竟然說'這盞賣掉沒貨了喔'
講完就繼續去忙她的事 連解釋跟道歉都懶
我付訂金是付假的嗎???!!!!收了訂金竟然不幫客人留貨
我當下氣到也沒心情看其他的燈
老公也不想跟店員爭 直接要求他退訂金
結果他還去問老闆訂金能不能退
是怎樣把我們訂的東西賣掉難道還要我們負責賠500嗎?
最後雖然錢是有退 但是還是非常令人生氣
一點做生意的信用都沒有!
六、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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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1.20.225.43
1F:→ EVAshinji:比較好奇的是,原PO貼此文時,到底500拿回來了沒? 02/14 13:37
2F:→ shadowen5431:我倒數第二行有說@@最後錢是有退 02/14 13:46
3F:→ EVAshinji:SORRY 眼拙 自動跳過了XDDD 02/14 13:52
4F:推 vicwk:民法規定是賠雙倍訂金 也就是要總共給原po一千元才對 02/14 14:47
5F:推 brave98:好爛哦!還好意思收訂金,太扯 02/15 00:41
6F:→ pule:那訂金是在定心酸的嗎 Orz.... 02/15 02:11
7F:→ caxman:為什麼不請老闆給你個解釋呢?還是你甘願被欺負? 02/16 00:16
8F:→ shadowen5431:對方一副"就是賣掉了你想怎樣"的態度 要解釋也沒用啊 02/16 17:04
9F:推 johnny0399:民法249條第3款,店家應返還雙倍訂金 02/17 01:53
10F:推 sjory:叫他賠兩倍 02/17 07: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