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VAshinji (初號機)
看板Anti-ramp
標題Re: [問題] 試穿衣物後有破損責任歸屬
時間Wed Nov 6 11:31:02 2013
回一回,覺得好累 要等那3秒,所以直接回文了,如果格式不對還請指教
基本上我的想法是如同有人提到
既然有爭議,那麼就找警方來,備案啥的都可
試穿,只是不是因為胖(不是指原PO),或是人為因素(拿美工刀惡意)
既不是從縫線裂開,照理說,可以要求店家無條件回收,這明顯是材質的問題
並轉向廠商退換才是(我甚至覺得即使他收了你的錢,還是會這麼作)
我也同意,有網友說,東西也是因在原PO試穿而破,有責任
(但如果我胖,我硬穿,導致從屁股的縫線裂開,我吞了我也爽)
我會建議再去協調
我給您我之前遇到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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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農曆年過年前兩天買了雙鞋子
年28跟團出遊,服務客人五天
鞋子前端在第三天竟然外包塑膠皮龜裂脫落
(因為我們正常跪蹲會去凹折前端,表達不好,還想不出,就想像你踮腳用腳尖站立)
一回國還沒進家門,就騎著車帶著行李,我就殺到店家去,老闆一看,二話不說也是換貨
僅說一句,請把瑕疪品留下,好讓他跟廠商退換
詢問下,原來好像不只我一個有這問題
連我都不好意思,年初二去找老闆換貨,怕讓他觸霉氣不爽
不過他老神在在,轉頭依舊和店員玩21點就是了,哈哈
所以還是建議,回頭找店長爭取吧…
※ 引述《rain771220 (留留)》之銘言:
: 一、店名:
: 沒有店名但是賣的都是韓系服飾
: 二、地點:
: 一中街MR.38那條路上新開一整棟購物mall的1F小店
: 三、時間:
: 2013/11/5晚上
: 四、我的問題:
: 今晚我試穿了一件牛仔褲
: 穿好之後鬆緊是正常的
: 並沒有任何過緊或是勉強的狀況
: 當我將腳抬起來準備穿回鞋子時
: 膝蓋處就裂開一個大縫(約莫5公分)
: 在完全沒有不當使用這件褲子的情況下
: 店員要我們賠償
: 原本說要賠償定價的8折(1780*0.8)
: 我們不願意還請他直接讓我們跟店長通話
: (雖然到最後我們都只聽見他跟店長在講電話而已)
: 後來雙方爭辯後以批價900(店家分擔200我700)的結果作收
: 這個裂縫確實是在我膝蓋處裂開(我親眼看見他裂開)
: 一件賣到1780的褲子竟然在我第一次穿就破在膝蓋處
: 就算我當時穿了沒破,買回家是要我不能坐不能蹲嗎
: 這樣的品質真是...
: 知道他批價後更生氣
: 給我們試穿那麼爛的褲子破了一開始還想賺我們錢
: 他說之前有客人試穿破衣服也是依照這個規定賠的
: 所以的確有人試穿了品質不良的商品還被賺錢的
: 晚上消基會都下班沒得問..
: 第一次發生這種事情
: 真的不知道到底怎樣才是合理的處理方式
: 只能想花錢消災了
: 請問這種事到底應該要怎麼處理才是較正確的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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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缺的不是承諾
缺的是時間去實現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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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59.120.142.56
1F:推 ringo750358:我作服飾的 基本上東西客人一用就壞 是該給換的 11/09 14:55
2F:→ falltrace:可以私信給鞋子店資料嗎~~~這服務態度讓人想光顧 11/10 00:53
親愛的網友,我是回上一篇的文,您還是問原PO吧,哈哈
※ 編輯: EVAshinji 來自: 59.120.142.56 (11/11 13:38)
3F:推 rain771220:他是覺得你買鞋的地方店家人太好了!!!想去買拉XD 11/11 14:05
在板橋湳雅夜市唉~~ 我倒常去買就是了
※ 編輯: EVAshinji 來自: 59.120.142.56 (11/13 13: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