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ouvon (李胖)
看板Anti-ramp
標題[抱怨] 高雄 蚵仔寮 一級棒蚵仔煎
時間Sat Feb 2 19:27:35 2013
一、店名:
一級棒蚵仔煎大王
二、地點:
高雄蚵仔寮漁港------- 高雄市梓官區漁港一路63號
三、時間:
2013年2月2日下午 17:00左右
四、此店「非好店」的原因:〔請簡明扼要填寫〕
菜單價格與賣給我的價格不同
五、事實經過:
小弟跟女友在附近一間大學念書,想說寒假都在高雄,那就出去走走。
整天的行程最後一站我們想說去蚵仔寮看夕陽,順便買一些晚餐上去海堤吃。
這時我想吃炒米粉,女友就陪我去買。
其實蚵仔寮也算是個光觀地區,稍微有點經驗的人應該都知道
很多觀光地區都不寫標價,只列出品項名稱
你想吃就會去問,問了他就會盛情邀約,有些心軟的不好意思拒絕,然後就笨笨的被騙
(我覺得這一點真的必須要改進,尤其觀光夜市,資訊不透明)
小弟就是不想當這種冤大頭也不喜歡拒絕人家的感覺
就找了一間有"招牌標價"的店家,一級棒蚵仔煎大王
店家外觀
http://ppt.cc/ZGqK (圖中穿紅色圍裙綠衣服的就是事主)
http://ppt.cc/akxS
http://ppt.cc/~q3h
菜單價格
http://ppt.cc/QToa (可以看到米粉二字20元,上面那個炒字被擋到)
我剛靠近就有一位很熱情的阿姨幫我點菜,他問我內用外帶
我說外帶一份炒米粉,他說好,但是給我畫到炒麵,我女朋友糾正他說是炒米粉
(這邊我相信是無心之過,可能我說話含滷蛋,不過有點到炒米粉我也無所謂)
然後那位阿姨把單子拿給途中那位事主阿姨,我且稱他為A(員工A)比較方便敘述
他做好其他人的東西之後就轉過頭來問我
A:先生你要什麼
我:一份炒米粉
A:一份炒米粉就是你的對吧
我:是
(他開始幫我裝炒米粉、包裝)
(此時我已經將兩個十元銅板拿在手中,等他拿炒米粉給我)
A:好了哦
我:謝謝 (我拿起炒米粉並且將二十元放在他的工作臺上,然後轉頭走人)
(正當我準備回去跟女友會合之時)
A:先生不好意思,外帶炒米粉是三十元喔
我:你們菜單上面不是寫二十元嗎
A:因為外帶比較大碗,所以要加十元
(我拿出十元並且放在工作台上,然後開始用台語跟他講話)
(我會說台語是因為我覺得用台語跟他吵比較有氣勢)
我:二十摳就二十摳,蝦米外帶ㄍㄟ十摳
你扛棒頂面就是二十摳,外帶三十事先也沒講清楚
A:我知道,這是我們的疏忽
我:你知道我這樣可以去消基會投訴嗎
A:西拉,我們很拍謝,我們會改進
(這時他開始有點進退兩難的感覺,因為她也把另外十元拿在手中)
A:謀安捏拉,我跟你收二十就好
我:無免
A:麥安捏拉
我:你收好,三十就三十
(然後就是他要還我十元我說不用的LOOP)
有興趣的朋友可以去goo一下,有去年的文章,裡面有張照片拍菜單,價錢一樣是20
我不相信一整年來只有我外帶炒米粉,然後他們都沒有發現這個疏忽
跟女友上海堤之後才發現炒米粉其實還算大碗,有三十元的價值
http://ppt.cc/vnwm
http://ppt.cc/cQPW
六、備註:
小弟不爽的是菜單、招牌明明就寫20,為何外帶變30
就算外帶是30元,也沒有事先講好,等到付錢的時候才跟你說
希望店家能快點改善招牌
七、版權宣告:本文同意轉錄,但必須保留出處、作者,勿更動內容。
為講求完整性,內容以原始出處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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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72.102.112
※ 編輯: Gouvon 來自: 1.172.102.112 (02/02 19:31)
1F:→ U444:感覺不到非好店,只是店家事先提醒會更好 02/02 22:11
就事先沒有提醒,所以會使人不太愉快
2F:推 kokus:外帶為什麼要比較大碗= =!? 02/02 22:53
他外帶是用紙盒裝的,內用是用小盤子裝的。網路上有圖片可以稍微看一下,大小有差
3F:→ IAmAwesome:... 02/02 23:04
4F:推 depravity:你可以拒絕店家提出的新交易內容 02/02 23:27
我覺得如果我多花十元能夠讓他改進,那麼這是值得的
假設我今天拒絕給她十元,那感覺我就是為了貪10元小便宜跟他吵
5F:推 shhs1000246:這感覺...好和平的結束啊 02/03 00:13
是啊,因為我也懶得跟他吵了,不然老闆就在旁邊
6F:→ Slash1987:店員也道歉了不是嗎 ... 02/03 01:43
可是假設我是一次性顧客,那麼賣20賣30對她而言都無所謂,反正我還可以繼續騙其他人
改天我經過的話會再去看一下他招牌有無改進,如果有改進那才是比道歉更有意義的事
7F:→ sakuraplay:雖然算是非好店...但是過程也太平和了 02/03 02:30
8F:推 jchin:高雄大學? 02/03 06:34
沒錯,我們學校學生很多都會去那邊看夜景、吃海鮮生魚片,或者沒事去吃晚餐看夕陽
很推薦大家有空多來蚵仔寮走走,畢竟他是小漁港,你能夠體會到更多的台味
9F:推 you51089:這是店員道歉就可以當沒事嗎..要不是原PO有點氣勢跟他吵 02/03 10:03
10F:→ you51089:一般人就傻傻的被多收10元吧..而且誰知道他是不是真的沒 02/03 10:03
11F:→ you51089:寫出來還是故意的?? 大家好善良... 02/03 10:04
我覺得根本故意的,而且我也不知道是不是只有炒米粉,說不定其他的東西外帶都要加錢
※ 編輯: Gouvon 來自: 111.254.111.29 (02/03 13:29)
12F:推 wellwel:怎麼會有人會覺得這不是非好店??? 02/03 14:23
13F:→ wellwel:真的太神奇了! 02/03 14:25
14F:→ U444:每個人觀點不同吧,店員也提出解決方案不收10元,也不是硬要 02/03 16:57
15F:→ U444:原PO接受,對我來說是不到非好店啦@ @ 02/03 16:57
16F:推 fayachiu:上新聞了這篇 02/03 18:32
17F:推 legist:新聞在哪? 有連結嗎~ 02/03 23:56
18F:噓 likesea:有上新聞說,你不用這麼嗆聲,才10元,不給就不給,給了又 02/04 00:20
19F:→ likesea:要羞辱人,真受不了。 02/04 00:21
20F:噓 likesea:消基會投訴又怎麼樣啊,大不了退米粉退錢啊,囂張個鬼啊 02/04 00:22
21F:→ likesea:真受不了得理不饒人的傢伙。 02/04 00:22
22F:推 fayachiu:新聞夾在去蚵仔寮亂停車被開單的新聞裡,忘記哪台@@ 02/04 00:30
23F:→ magicgreet:會嗆去消基會投訴表示 你根本搞不清楚狀況 02/04 03:10
24F:推 cyh33:怎麼有人搞不懂重點啊?不過也不意外 02/04 11:00
25F:→ cyh33:做生意那麼久了,原PO不會是第一個外帶,感覺就是搞小動作 02/04 11:00
26F:推 gumimi:不對就要改啊 我不認為原PO這樣要求有錯 02/04 18:01
27F:推 gmoz:支持原po 不過店家態度還不錯 02/05 10:02
28F:推 devilstick:本來不對就要改啊 02/05 12:54
29F:推 e31503:幫推回來 02/05 14:49
30F:推 whoisanky:本來就是搞小動作阿 不要因為A十元就覺得很少算了 02/05 17:24
31F:→ whoisanky:勿以惡小而為之好嗎? 02/05 17:25
32F:推 Raist:既然都說得出得理不饒人這五個字 那就表示原PO是有"理"的嘛 02/05 20:09
33F:→ Raist:那還噓什麼? 這種惡意強迫加價的手段見多了啦 還饒個鬼阿 02/05 20:10
34F:→ Raist:不過我不會付那30元 直接把20元拿回來 米粉還他走人 02/05 20:10
35F:→ Raist:就是一堆忍氣吞聲 自以為"溫和謙讓"的人 在助長這些不法手段 02/05 20:12
36F:→ Raist:還沾沾自喜個什麼勁阿 ╮(﹀_﹀")╭ 02/05 20:12
37F:推 sharten:某樓意圖引戰 02/05 22:39
38F:推 mizuhara:警告警告~~管海邊的出現了,管海邊的出現了~~~警告警告 02/06 13:02
39F:推 F7shakeMINI:不過其實南部很多這種情況的小吃攤@@ 02/07 14:01
40F:推 ciass5:likesea 你自己好好想想你在講什麼吧 亂七八糟 02/08 09:07
41F:噓 iamsosad:窮鬼的澳客無誤 04/22 11:02
42F:推 KuoJ:不認同樓上.補推 04/29 11:11
43F:噓 iamsosad:繼續噓 05/13 17:02
44F:推 papapapa5566:有消毒的工讀生來了..補血 02/02 23: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