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milevicky (每天都要很有元氣喔)
看板Anti-ramp
標題Re: [抱怨] 台中 谷關谷野會館
時間Sat Nov 10 18:14:05 2012
※ 引述《stayalert (closed)》之銘言:
: 一、店名:
: 谷野會館
: 二、地點:
: 台中市和平區東關路一段裡冷巷37號
: 三、時間:
: 2012年11月
: 四、此店「非好店」的原因:
: 無法提供住宿服務,卻不退款
:
: 五、事實經過:
: 原訂12/30住房,已用信用卡付款,但被政府判定為違建後拆除,無法提供住宿,
: 分兩次打去問如何退款,皆僅有警衛接電話,推說負責人不在,
: 詢問何時有人處理,回答說都不會有人在,可能是三個月後才能退款,
: 沒有任何負責人可以明確的給答案。
: 六、備註:無
: 七、版權宣告:本文同意轉錄,但必須保留出處、作者,勿更動內容。
: 為講求完整性,內容以原始出處為準。
我也是受害者
星期一打去要退錢他說他們在研究怎麼退錢
今天打去他說有登記了還在研究.....
可否請問
要找消保官還是台中市政府比較適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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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49.93.21
1F:推 kokus:消保官應該是屬於台中市政府組織裡的一員 11/10 2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