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icht ()
看板Anti-ramp
標題Re: [抱怨] 台北 景美 小心強迫中獎的嘉南羊乳
時間Sat Jun 2 17:22:31 2012
沒翻法條憑印象打的,有錯請指正。
民法規定,訂定契約的其中一方為位成年人時,
若法定代理人尚未同意,則契約效力為未定。
不知道首PO的室友滿20了沒,沒的話趕快叫家長去聯絡,
法代表示不同意,則契約無效。這個沒有七天限制。
前篇那個一直叫小學生簽名的業務沒常識吧,還是想業績想瘋了,
小學三年級雖然已有部分行為能力,但是契約生效還是需要法代同意,
就算業務員哄到小孩簽了名,家長只要明確表示「老子老娘不同意」(誤)
契約還是無效啊...
至於偽造媽媽簽名這個,真的是很想以被告身分去一次法院是嗎?w
--
我工作上真的遇到很多人不知道「簽名」的意義就是「本人簽自己的名字表示負責任」
三天兩頭被問:「這幾頁我幫他簽就可以了吧?」
每次我都很想回答:
「如果你想變偽造文書現行犯你就幫他簽,我可以立刻幫你打110。」
偶爾還會有人會跟我吵:「不過就是個簽名,你在龜毛什麼?」
OS:「是啊,等你哪天簽了本票,再去跟討債集團和法院說『不過是個簽名』看看啊。
RETAR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2.182.207
1F:→ mf7841:業務看起來應該不是這麼沒常識,不然不會問媽媽的名字簽。 06/02 17:30
2F:→ mf7841:不曉得原PO的工作是銀行還保險業?事實上代簽在有代理權授 06/02 17:31
3F:→ licht:代簽、代理授權也要看到授權文件啊orz 06/02 17:32
4F:→ mf7841:與的情況下是可行的,不是所有代簽都會有刑責,但扯遠了。 06/02 17:32
5F:→ licht:遇到跟我吵的都是沒文件的 06/02 17:32
6F:→ mf7841:不一定,授權不一定要有授權書或其他文件....,代理或委任 06/02 17:33
7F:→ mf7841:不一定要要式。 06/02 17:33
8F:推 mf7841:可參考民法第103,167跟528條以下,也許該請depravity大說明 06/02 17:40
9F:→ mf7841:常看到他在law版推回文。 06/02 17:40
10F:→ bismarcp:業務這樣搞是想要害死嘉南羊乳嗎 06/02 19:10
11F:→ scw55:我覺得他是賭很多人懶得為了幾百元去爭這麼多,罵一罵小孩就 06/02 23:57
12F:→ scw55:算了 06/02 23:57
13F:推 depravity:無效要恢復原狀 叫她去把喝下去的羊奶生出來吧 XDDD 06/03 00:32
14F:推 qqqqwe15:契約無效,那喝下去的就是不當得利 06/10 22: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