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andn (π)
看板Anti-ramp
標題[抱怨] 台北市 中正紀念堂 小吃攤
時間Fri Dec 9 13:23:57 2011
一、店名:無店名的小吃攤
招牌寫「廣東粥 海鮮麵」,有賣冰淇淋
二、地點:
中正紀念堂對面的新隆國宅內,一樓,無店名。
印象中在「霖味小吃」對面。
三、時間:
2011年12月09日 約12點
四、此店「非好店」的原因:〔請簡明扼要填寫〕
不依照排隊順序料理餐點。
五、事實經過:
今天中午,去便利商店領書途中經過這家小吃攤,
向老闆點餐蝦仁炒飯一份,表示等一下回來拿。
領完書後,回到攤位前,老闆表示「做完這份蛋炒飯就弄你的」
但是過幾分鐘,有三名女性也來到攤位,問老闆她們的餐好了沒有,
老闆告訴她們再等一下才會輪到她們之後,三人抱怨
「我們很早就點了耶!」
「這樣我們會趕不回去上課說!」
「老闆你怎麼這樣,不要害我們被當掉好不好~」
然後老闆把蛋炒飯裝盤,清了一下(唯一的)鍋子,然後開始煮麵條。
我問老闆「這個不是我的吧?」
對方回應「這個很快,三分鐘就好…」
我馬上回應「那我不要了。」
老闆(一面繼續煮麵一面)道歉了,我離開去買另一家店便當,事件結束。
這確實是一件很小的事,嚴格說起來另一組插隊的客人也是另人不愉快的對象。
即使道歉我也無法接受店家的處理方式,理由下述:
本人點餐後前往超商領書,確實沒有辦法親眼證實三位女性在本人之後點餐,
本人的依據僅有老闆所言「做完這份蛋炒飯就弄你的」而已。
但老闆在改做其他客人餐點之前,
沒有主動告知前面排隊客人(在此為本人)意見,我認為是不公平的。
(這起事件中,是我主動詢問才得到老闆擅自改變順序的消息)
如果老闆有詢問本人的意見,我能夠體諒人有急事。
被說是小心眼或不體諒小本生意我也沒有話說,
但我真的不能接受店家如此理所當然地安排插隊行為,那是雷點。
六、備註: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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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講求完整性,內容以原始出處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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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5.37.157
1F:推 superswide:很多小吃都這樣 越吵越早做 12/09 13:25
2F:→ Kerry906:這是老闆給你機會去把三個妹 傻傻的 12/09 19:28
3F:推 mayanino:我最無法接受店長縱容插隊 12/09 20:05
4F:→ mayanino:我會明白的表示對方插隊後,不買離開 12/09 20:06
我和她們同個性別實在是提不起興緻…U_U"
相信這不會是唯一一家這麼做的小吃攤,
但就像料理中出現小強一樣,只要遇到一次這家店馬上列入個人黑單XD
※ 編輯: jandn 來自: 220.135.37.157 (12/09 22:23)
5F:推 minna:嗯嗯,我瞭那感覺。你是個帥妹啊XD 12/09 22:35
6F:→ misu2718:因為...3份 >>>>>>1份...當然賣3份囉... 12/11 12:14
7F:推 myann:覺得不嚴重 如果不趕時間就算了 畢竟小吃攤無法100%公平正義 12/12 13:03
8F:推 jaylovejolin:這種感覺就很肚爛 林背就不是人 就要等 12/16 14:48
9F:推 smith56:這要是我 再也不會去那間店了 12/18 19:19
10F:推 saniyan:這樣感覺很不好...如果有先詢問也就算了 12/31 1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