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umico (YULI)
看板Anti-ramp
標題[抱怨] 台北 木柵 洗鞋˙洗包專門店
時間Tue Nov 30 02:21:17 2010
一、店名:
木柵 洗鞋˙洗包專賣店
二、地點:
北市木柵路二段39號(近興隆路四段交叉口)
三、時間:
2010年11月15日
四、此店「非好店」的原因:〔請簡明扼要填寫
損毀後原先態度馬虎,簽下解決辦法後,兩周後又擅自改變內容,並半脅迫接受。
五、事實經過:
11/8 委託洗UGG雪靴,告知商加此鞋款為全羊皮羊毛,處理上要小心。拿了簽收單後,
約定一周後的11/15號取貨。
11/15 至店取貨後,才告知鞋已經被洗壞,水漬遍布整雙鞋+皮革粗糙不堪,簽單上只寫
"若遺失則以清洗價五倍賠償",故業者要我當作鞋子為已遺失,並賠償1750元。
原價已近5000元購買的鞋,我說我無法接受,我說要3000元但對方不肯。協商後,
白紙黑字寫下先染成更深的顏色,若不滿意,再賠償2500元 。之後我有拍照存
證,但也沒有上網orPTT PO文告知大家這件事。
11/29 店家又沒通知,於是我自己到店取貨。
這她擅自改了條件,兩個方法:1.給我3000元鞋子留下 2.鞋子帶走給我1000元
對於這擅自的更改我當然無法接受,而且洗衣工會的法條上也明載
>賠償後,顧客得以要求留下已損壞物品
一番爭論之下,這時,店裡走進了一名男子,劈頭就是「就兩個提案二選一,
不然就是調解委員會或上法庭嘛」
一個女生想去和平的解決問題,突然走進一個高大男子丟下這句話
豈不是要逼迫我吞下她擅自開的條件,不然就要上法庭
誰會為了一雙鞋上法庭?更何況這雙鞋又不是動輒兩三萬的國際精品
我只是想合理地照原本協商的內容解決,店家這樣沒原則地一直改變主意
且後來態度已轉為「不然你要我怎麼樣嗎?」
又加上又想半脅迫地要我吞下條件,實在忍無可忍了。
請大家要小心這家店
六、備註:
因為當下沒事先查好相關法條,卻又碰上這種事,
當下雙方說好先各自冷靜再想好,過幾天後再去解決,鞋子也還在店裡。
七、版權宣告:本文同意轉錄,但必須保留出處、作者,勿更動內容。
為講求完整性,內容以原始出處為準。
(本板為求打擊非好店,板規第7條規定板友預先同意他人轉錄文章)
(但如果板友不同意轉錄,請聲明「本文保留所有權利、禁止轉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8.114.215.160
1F:→ BJRT:你說你是女生 對方是高大男生 所以這樣就是半脅迫?? 11/30 02:55
2F:→ amx002:推樓上 這一點原po有點腦內小劇場ˇˇ 11/30 08:53
3F:→ amx002:另握給原PO 你不用搞道上法院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 11/30 08:54
4F:→ amx002:可以先去試試看 會對你有幫助的^^ 11/30 08:54
5F:→ gumico:謝謝建議!可能我比較不會形容 但當下那氛圍是蠻可怕的啦.. 11/30 20:34
6F:→ gumico:對方又堵在門口 如果想說"上法庭" 女生也可以自己講吧 11/30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