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ilanous (Ailanous)
看板Anti-ramp
標題Re: [問題] 台灣麥可的問題~
時間Mon Nov 15 21:19:17 2010
※ 引述《Fradi (路邊散步的魚)》之銘言:
: 請問各位版友
: 我記得百科全書的價格
: 不是三萬多嗎??
: 為什麼之前接到麥克打電話來
: 會變成五萬五千多...orz
: 我現在必須月繳2500到碩士班畢業(現在碩一)
: 好吧...我承認我很久前買的,然後一陣子沒繳了(只付頭期款)
: 前幾天接到電話的時候真的快呆了
: 有沒有甚麼補救辦法阿~哭
: 謝謝各位閱讀這篇文
<不知道這種文章能不能回,如有違規煩請告知,我會立即砍文。>
首先,我不是業務員,但是家母算是非常資深的業務員了,幾乎各家出版社都呆過。
因為之前牛頓財務出狀況之後,來到台灣麥克,因為台灣麥克的走向,開始比較多了
學校的市場。
而我也聽過他說過關於這方面很多的糾紛。
然後您這樣的例子,真的不少。很多學生剛開始聽到說可以分期都會失去理智(苦笑)
就拿您的例子來說,假設售價三萬五。分期只有三期的是沒利息。其他都有。
然後假設今天可以分期到月繳1000元好了,很多學生一聽一個月才一千多就很開心
的簽了下去,之前還有個案例是未滿20還偽造家長簽名結果之後鬧的滿城風雨的。
結果呢?
很多人跟您一樣,繳了頭期款之後就無疾而終,書呢?收到之後有的拆了有的堆角落;
不管如何書的情況都已經不是公司可以收回來的程度了,然後利息跟違約金丟在那邊。
等到公司寄出存證信函了才開始緊張。
實際上,當您剛收到書的當下的確是可以退書的,或是收到書未拆封的情況下還可以跟
公司坳個退書。
但是當您累計了好幾個月的情況下,公司已經不可能跟讓您退了---就算您未拆封。
那您現在該如何處理呢?
首先,想辦法致電當初賣您書的業務員,請他協助跟公司協商"繳費事宜"
請注意,是繳費事宜,不是退書,因為這種情況下您要成功退書的可能性非常低,
就連消保官也不太會受理您這樣情況(簽了約沒繳錢...)
所以您唯一能做的,是請求公司把違約金的部分看看能不能扣除掉,讓您盡量用原價
來付費。當然,前提是您有要繳費的誠意。
第二:如果書的情況良好,您也可以想辦法上網拋售。
-*-*-*-*-*-*-*-*-*-*-*-
另外,翻案的可能性不是沒有。
條件一:您簽約的時候未滿20歲。
條件二:您當時沒有經過監護人同意,而且您自己沒有代簽,或是業務員根本無告知。
當以上兩個條件成立的時候,您可以訴請契約無效。
附上法源依據:
http://tw.myblog.yahoo.com/hubuki-page/article?mid=1753&prev=1754&next=-1
家母曾經因為學生偽造家長簽名的案例忙了好久,對方家長堅持不肯承認簽名,
公司當然不可能讓步,最後家母不忍心學生可能吃下偽造文書官司,只好自己把
那套書吃了下來之後便宜轉賣給朋友。
真的還是要提醒您,別被分期付款那好像很低的月附額給衝昏了頭
附上類似案例新聞+法源
http://forgemind.net/phpbb/viewtopic.php?f=14&t=4292
最後,這應該是非好店板,您這情況比較像是您自己的問題,跟台灣麥克應該沒關係喔..
講難聽點,一間公司如果每個客戶都跟您一樣,不用多久就會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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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說只要碰到了演藝圈的光環,失去的處女膜就能長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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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27.48.88
※ 編輯: ailanous 來自: 114.27.48.88 (11/15 21:41)
1F:→ jojo87:別被分期付款那好像很低的月附額給衝昏了頭~ 11/15 21:44
2F:→ jojo87:應該要請令堂把這句話告訴他的銷售對象吧 你在這說用處不大 11/15 21:44
3F:→ ailanous:這是消費者要注意的 哪可能要銷售員說阿... 別搞笑 11/15 21:45
4F:→ ailanous:哪個業務員賣個東西還要跟客戶說:這很貴 你確定要買? 11/15 21:46
5F:→ jojo87:我當然知道 但是有良心的業務會請他多考慮~而不是一味銷售 11/15 21:47
6F:→ ailanous:搞不懂你的思維(攤手) 11/15 21:48
7F:→ jojo87:當然請消費者考慮也是種以退為進的銷售手法~ 11/15 21:48
8F:→ ailanous:別笑死人了,總價都標在那了,良心? 11/15 21:49
9F:→ ailanous:所以說,你去吃早餐點了蛋餅+豆漿+米漿 店員還要很有良心 11/15 21:49
10F:→ jojo87:一味追求業績的業務強迫推銷真的很另人厭惡 但是偏偏常常 11/15 21:50
11F:→ ailanous:的跟你說:兩杯飲料很多喔 你確定要這樣喝??? 11/15 21:50
12F:→ ailanous:把所有事情怪罪給業務員的消費者才令人厭惡吧 11/15 21:50
13F:→ jojo87:業績好的就是哪些人 XD 11/15 21:50
14F:→ ailanous:還有,什麼叫做強迫推銷我覺得你應該去查查看字典。 11/15 21:50
15F:→ jojo87:兩個都很討厭吧~當然學生被銷售手法成功推銷也是個經驗~ 11/15 21:51
16F:→ jojo87:抱歉.我沒有說誰強迫推銷 只是剛好在這標題下想到業務業績 11/15 21:52
17F:→ ailanous:消費者的責任要推給銷售員的良心這點實在很跳痛 11/15 21:53
18F:→ jojo87:我也覺得豆漿店的例子超跳痛....良心大家都會違背 不多說 11/15 21:55
19F:→ ailanous:賣個東西還要提醒客人:那很貴喔 你確定嗎 早就餓死了啦 11/15 21:56
20F:→ ailanous:今天你買東西 還分期了 卻怪業務員沒提醒自己很貴XD 11/15 21:56
21F:→ ailanous:我想這已經無關良心問題了。 11/15 21:57
22F:→ jojo87:一邊說別被衝昏頭 又一邊繼續支持業務讓人衝昏頭很矛盾而已 11/15 21:58
23F:→ jojo87:不多說了 我辯論太弱抱歉 11/15 21:59
24F:→ ailanous:要他別衝昏頭是提醒他。 11/15 21:59
25F:→ ailanous:問題是業務員沒有那個義務要防止你衝昏頭。這是他的工作 11/15 22:00
26F:→ ailanous:不不不,這無關辯論。 是你的思考邏輯錯誤。 11/15 22:00
27F:推 TAIKOANA:覺得A大只是好心指點出思考盲點==a...怎麼...... 11/15 22:06
28F:→ ailanous:欸..我也有點衝XD 因為我看了很多這種買賣不思考 卻 11/15 22:07
29F:→ ailanous:卻怪到銷售員身上的案例 也不是沒造成困擾過這樣... 11/15 22:08
30F:→ ailanous:如果造成JOJO不愉快 先說聲抱歉。 11/15 22:08
31F:推 ddl5:a大 俺就是遇過會提醒客人的業務...這無關邏輯 就是良心問題 11/15 23:17
32F:→ Deltaguita:如果每間公司都有像麥可那樣的業務員 那台灣的產業早就 11/16 00:33
33F:→ Deltaguita:完蛋了 11/16 00:33
34F:推 ChrisBear:台灣麥克行銷手法有多優質 早就領教過 科科 11/16 02:01
35F:→ ailanous:樓上 今天重點都不是在推銷手法吧 是原PO欠費的結果 11/16 08:02
36F:→ jojo87:辯論贏的那一方 不一定是對的 同理.輸的也是 11/16 10:04
37F:→ jojo87:一件事用多種角度來看 會有不同結果 不是你對我就錯~ 11/16 10:05
38F:→ jojo87:我本來沒有不愉快...只是第一次被說思考邏輯錯誤 很無奈XD 11/16 10:07
39F:推 Fradi:謝謝您的回應,待我細細看來 11/16 10:35
40F:→ Fradi:我會連絡業務員商討一下,朋友也建議我這樣做 11/16 10:35
41F:推 ebin:a同學 你要感恩。 你的生活費 學費 零用錢 來源...有一部分.. 11/16 21:51
42F:→ ebin:就是這樣 初入校園的學生 分期付款的血淚錢。 11/16 21:52
43F:→ ailanous:抱歉喔 你說的那些東西是我自己賺來的 11/17 01:05
44F:→ ailanous:說的好像業務員拿著槍抵著新生簽約一樣 11/17 01:06
45F:→ ailanous:都大學了還在初入校園亂簽約 (菸) 怪我囉 11/17 01:07
46F:→ ailanous:阿~ 另外 E同學 我現在是老師 不是同學喔:D 11/17 01:14
47F:推 ebin: a老師您好。 但願你的學生們... 都有讓你指導過... 11/18 03:44
48F:→ ebin:面對台灣麥可的業務員 如何回應。 11/18 03:45
49F:→ ebin:另 打工不會從高中就開始 所以高中之前的生活費學費......... 11/18 03:47
50F:→ ebin:你要完全否認你們家庭沒有賺取學生血淚血汗零用錢,不可能。 11/18 03:49
51F:→ ebin:雖然你表達了很多 言下之意皆是:被推銷成功的人活該。 11/18 03:50
52F:→ ailanous:首先 我從高中時期就在兒美打工了 11/18 09:19
53F:→ ailanous:第二 高中時期我媽還在牛頓呢 11/18 09:19
54F:→ ailanous:第三 那請問 亂買東西要怪百貨公司? 11/18 09:20
55F:→ ailanous:別再找藉口了好嗎 誠實面對自己 阿Q一點都不會有幫助.. 11/18 09:21
56F:→ TAIKOANA:每個行業都是賺血汗錢的...花錢花在刀口上也是一句名言 11/18 11:57
57F:→ TAIKOANA:怎麼會在自己神智清醒下花了錢還要怪對方呢 那誰還要作 11/18 11:57
58F:→ TAIKOANA:生意...... 11/18 11:57
59F:推 fireflyyen:凡是簽契約(送修、托運、健身、理財、保險)應該都該要 11/18 13:08
60F:推 fireflyyen:搞清楚理解其內容,費用怎繳毀約費又是多少 11/18 13:08
61F:→ fireflyyen:這次其實不光是麥克的問題,有很多像緣等街上拉人,或 11/18 13:10
62F:→ fireflyyen:路上訪問買賣的,自己若真的不需要就該堅定拒絕,而非 11/18 13:10
63F:→ fireflyyen:自己一時心動而盲目的簽下去。 11/18 13:11
64F:→ fireflyyen:或許台灣麥克惡名昭彰,但自己意志不堅定也該負起責任 11/18 13:12
65F:→ fireflyyen:這是我自己的看法,每個人看法都不同,可以討論 11/18 13:14
66F:推 legist:我個人意志很堅決,但我不會期待每個消費者都一樣這麼堅決 11/19 10:28
67F:→ legist:如果好店的標準是童叟無欺、誠實信用的話,那利用人心理弱 11/19 10:29
68F:→ legist:點來進行其不需要的銷售,我認為就可以說他不是好店了。 11/19 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