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atersam (左右不平衡~~)
看板Anti-ramp
標題[新聞] 屈臣氏嗆摔傷客「告贏就賠妳」
時間Thu Aug 19 12:49:47 2010
知名藥妝連鎖廠商屈臣氏將促銷物堆滿樓梯走道,又傳出意外!
造成瑞芳、土城兩起民眾摔傷骨折。受傷民眾指控,業者不賠醫藥費,
甚至還嗆聲:「告贏就賠妳!」業者強調,民眾要求「天價賠償」,
才交由第三公正單位裁決。
瑞芳六十八歲黃姓阿嬤,去年十月底出國前夕,到瑞芳明燈路屈臣氏
瑞芳店購物。店內物品堆置在樓梯,阿嬤下樓時不慎跌倒,送瑞芳礦工
醫院發現左鎖骨骨折,無奈只好取消旅遊在家休養。期間,屈臣氏店
內人員均陪同到醫院就醫,也口頭允諾賠償。但事後雙方對和解賠償金
額認知不同,目前仍在訴訟中。
卅九歲吳姓婦女,今年四月到土城金城店內消費,下樓梯時不慎被促
銷物品絆倒,造成左腳骨頭斷裂、膝蓋挫裂,到醫院躺了十天才出院,
左腳還打了三個月石膏,至今仍在復健中。她質疑店家僅口惠,不出醫藥費,
令她氣憤難平。
吳小姐說,今天消費者要的只是句「道歉」,以及賠償相關醫藥支出,
但協議和解的時程一拖再拖。消保官介入調解後,屈臣氏代表甚至說出
:「我們是香港商,告贏就賠妳。」
北縣府消保官楊舜惠指出,據《消保法》第七條:「…應確保該商品或
服務,符合當時科技或專業水準可合理期待之安全性。…致生損害於消
費者或第三人時,應負連帶賠償責任。…」
楊舜惠強調,業者在樓梯上堆放促銷物品,本來就會影響行走動線,
況且跨國企業應該承擔更多社會責任,如果動不動就跟消費者法院見,
難免影響社會觀感。
北縣府工務局、消防局人員指出,店鋪公安雖不像賣場嚴格,但樓梯
堆放雜物原本就影響避難逃生。他們懷疑店家當初申請「使用執照」
名實不副,一旦接獲消費者檢舉就會立即清查。
屈臣氏人員指出,兩起案件發生時,店員都有表達關心,並願意負起醫療
等相關賠償責任,但原本達成的和解金額,沒多久翻成兩倍、三倍,
甚至非常多倍。
屈臣氏人員強調,合理範圍內的賠償絕對會處理,但這兩起案件的賠償金
額超乎想像,比方說打掃費用、探望費用等都要納入,因此才會希望交
由第三公正單位裁決,如果公正單位判決屈臣氏敗訴,絕對會依法給付。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0819/4/2bdg8.html
屈臣氏,不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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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71.210.129
1F:→ iitt:告死屈臣氏!!告死他!!! 08/19 12:54
2F:推 wind2100:要不到錢又告不贏 找媒體來亂即可 08/19 12:55
3F:推 jojo87:為了錢 名聲都不要了~ 08/19 13:11
4F:噓 ddtddr:就文章上面說 店員都有表達關心並負起醫療賠償 但受害家屬 08/19 14:29
5F:→ ddtddr:卻沒多久翻成兩背、三倍,這種情況看來,是家屬在無理取鬧 08/19 14:30
6F:→ ddtddr:阿!? 08/19 14:30
7F:推 FenrirClaw:可以先確定到底是要求多少金額吧? 08/19 15:10
8F:推 thomasjay:各說各話,不知道事實真相是怎麼樣 08/19 16:56
9F:推 ipiscrh:我相信顧客說的話,因為小區的事後安撫做的很好 08/19 17:19
10F:推 Vandermint:感覺像是要錢要不到才把事情弄大 08/19 18:10
11F:推 TroyLee:他講得也沒錯阿...告贏就賠給你, 有什麼錯嗎? 08/19 21:09
12F:推 fireflyyen:上次我睡眠不足去小屈買東西 不小心精神不好在裡面跌倒 08/19 22:14
13F:→ fireflyyen:店員聽到聲音"馬上"衝來關心我有沒有受傷 需不需要叫救 08/19 22:14
14F:→ fireflyyen:護車等等...不過當下我覺得超丟臉的就說沒事 拿到自己 08/19 22:15
15F:→ fireflyyen:東西要結帳時 又是剛剛那位關心的店員又關心一次 08/19 22:15
16F:→ fireflyyen:以上是我的個案 不過讓我對小屈有加分印象就是 08/19 22:16
17F:→ evafuture:那人上電視說"邊看堆積的貨品邊下樓梯,結果就摔下去了" 08/20 00:07
18F:→ evafuture:根本是她自己的問題吧 08/20 00:08
20F:推 Viola829:我有碰過態度超好的小屈,也有碰過屌兒啷襠的電員,超兩極! 08/20 02:25
21F:→ enterpirse:我覺得主要是新聞用詞的觀感問題,尤其是香港商那一段 08/20 13:38
22F:→ enterpirse:還有之前的買貴退差價的廣告爭議 08/20 13:38
23F:→ kokus:不是不賠,是價錢談不攏,不知道雙方提出的金額,無法評論 08/20 14:28
24F:推 adorenone:要錢要不到就要哭哭了 08/20 21:11
25F:推 spykk:好像50萬... 08/21 11:27
26F:推 rodey:屈臣氏加油 像這種只會要求天價敲詐的人 交給司法判決 08/21 23:47
27F:→ Elebea:五十萬是哪裡知道的訊息@@?新聞都沒寫啊="= 08/25 04:11
28F:推 yoklb:不知道事情經過還是不要亂說吧...... 08/26 00:28
29F:推 momocat991:台灣越來越多獅子大開口的奧客了 08/30 17:52
30F:→ blue1125:推樓上!!台灣真的很多這種人 09/04 1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