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egist (強哥)
看板Anti-ramp
標題[公告] 警告 jayjay6125 板友 不當噓文
時間Thu Aug 2 11:17:23 2007
於本板第 8630 篇文章(R: [抱怨] 台北 公館 真美麗飾品(水源市場))中,
jayjay6125 板友於 08/01 11:02 針對 mindy0408 板友 以人身攻擊之方式噓文乙則,
已違反板規第四條第一項第五款「禁止人身攻擊」之規定,
念在初犯,故先予以警告,不得再犯;再犯則依板規第五條第二項逕送公海。
legist 敬上
───────────────────────────────────────
受處分噓文:
1F:噓 jayjay6125:腦殘+自以為是.....元PO自我反省啦...看 08/01 11:02
^^^^
───────────────────────────────────────
適用板規條文:
板規第四條第一項第五款及第五條第一項。
4. I 禁止: (5) 人身攻擊文章
5. I 如以推文(噓文)發表:本板規第四條第一項各款所列之禁止內容者
,由於板主無權刪除推文(噓文),故板主得將違反者送入公海。
II 曾於本板受警告處分者,如再犯板規,則不再施以警告處分,逕送公
海處分。
───────────────────────────────────────
公告文禁止回文。
--
╔══╮ ╔════╮╔════╮╔══╮╔════╮╔════╮
║██║ ║████║║████║║██║║◢███║║████║
║██╚═╮║██▆▆╮║█▋▆▆╮║██║║███◣╮║████║
║████║║██▆▆╮║█▋ █║║██║╰◥███║╰╗██╔╝
║████║║████║║████║║██║║███◤║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7.173.252
※ 編輯: legist 來自: 218.167.173.252 (08/02 1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