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egist (強哥)
看板Anti-ramp
標題[公告] 警告 pm2001 不當噓文
時間Sat Jul 21 21:18:19 2007
於本板第 8616 篇文章([抱怨] 台北 公館 真美麗飾品(水源市場))中,
pm2001 板友於 07/21 20:28 之噓文乙則,
已違反板規第四條第一項第四款「禁止粗口文」之規定,
念在初犯,故先予以警告,不得再犯;再犯則依板規第五條第二項逕送公海。
legist 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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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處分噓文:
1F:噓 pm2001:殺價不成就毀約,你還蠻機掰的 07/21 2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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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用板規條文:
板規第四條第一項第四款及第五條第一項。
4. I 禁止: (4) 粗口文
5. I 如以推文(噓文)發表:本板規第四條第一項各款所列之禁止內容者
,由於板主無權刪除推文(噓文),故板主得將違反者送入公海。
II 曾於本板受警告處分者,如再犯板規,則不再施以警告處分,逕送公
海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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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文禁止回覆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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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9.247.93
2F:推 pm2001:無所謂,在我認定裡面這種人就是○○郎 07/21 21:19
3F:推 legist:請 pm2001 板友謹慎發言 謝謝 07/21 21:31
※ 編輯: legist 來自: 220.139.247.93 (07/22 01:07)
4F:→ come99:我。。。我現在才看到 07/22 20:15
5F:推 walylecow:雖然被警告了但P大應該說出很多人的心聲 07/23 00:04
6F:推 FlashGet:p大說出我不敢說的 = =" 07/23 16: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