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egist (強哥)
看板Anti-ramp
標題[公告] 警告 HSNUism/micotosai/URECCO 推文
時間Fri Jul 13 01:20:18 2007
於本板第 8519 篇文章(
[轉錄][抱怨] 肯德基脆皮粉內有蟑螂)中,
在下面對已離題的推文串已明白表示:
1F:→ legist:不管有沒有認真想被請, 這都屬於違反板規第四條的閒聊文章 07/09 08:49
2F:→ legist:配合第五條可以知道, 板主得將違反者送入公海, 請謹慎發言 07/09 08:51
無奈板友間仍以推文談論與本文無關之事,
雖事實上此等閒談似乎無多所害處,惟為維持本板討論風氣及秩序,
為免未來板友誤解而認為本板允許此類鬥嘴式之討論風氣並濫行之,
在下雖不願卻也只能出面先行警告,以杜後患,還請各位板友見諒。
且因 HSNUism / micotosai / URECCO 等板友並非故意之累犯,
故在板規的執法上因念在初犯,自不必嚴格用之,先予以警告。
倘再犯則依板規第五條第二項逕送公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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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處分推文:
3F:推 HSNUism:我認真地自願當micotosai請客的見證人 以證明他沒有食言 07/10 01:46
4F:→ HSNUism:是見證喔 不是被請 免得他花了錢卻被冤枉沒有 我真好心 07/10 01:47
5F:推 micotosai:一整個腦羞成怒XD 07/10 01:54
6F:→ micotosai:自己死鴨子嘴硬還狂丟水球來掩飾自己的怒氣..老大不小了 07/10 01:58
7F:→ micotosai:也難怪啦...公司常碰到這種怪咖..到最後都沒人理 07/10 01:59
8F:推 URECCO:不解 請客的腦羞? 還是凹請客的腦羞? 總之做人說話要算話吧 07/10 0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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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用板規條文:
板規第四條第一項第六款及第五條第一項。
4. I 禁止:
(6) 閒聊文章 (已與討論主題無涉,純屬使用者間聊天的文章)
5. I 如以推文(噓文)發表:本板規第四條第一項各款所列之禁止內容者
,由於板主無權刪除推文(噓文),故板主得將違反者
送入公海。
II 曾於本板受警告處分者,如再犯板規,則不再施以警告處分,逕送公
海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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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禁止回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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