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egist (強哥)
看板Anti-ramp
標題[公告] 警告 FlashGet 不當推文
時間Thu May 31 16:54:40 2007
於本板第 8257 篇文章([心得] 我知道我PO過...但還是想請問各位版友....)中,
FlashGet 板友於 5/31 11:38 針對 某K 板友 以人身攻擊之方式推文乙則,
已違反板規第四條第一項第五款「禁止人身攻擊」之規定,
念在初犯,故先予以警告,不得再犯;再犯則依板規第五條第二項逕送公海。
legist 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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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處分推文:
1F:推 FlashGet:某K總是嘴臭 可能有被傷害過 05/31 1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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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用板規條文:
板規第四條第一項第五款:
4. I 禁止: (5) 人身攻擊文章
板規第五條第一項及第二項:
5. I 如以推文(噓文)發表:本板規第四條第一項各款所列之禁止內容者
,由於板主無權刪除推文(噓文),故板主得將違反者
送入公海。
II 曾於本板受警告處分者,如再犯板規,則不再施以警告處分,逕送公
海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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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文禁止回覆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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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9.5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