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egist (強哥)
看板Anti-ramp
標題[公告] 警告 tvbic 不當推文
時間Fri Mar 9 15:48:41 2007
於本板第 7621 篇文章 中 (標題: Re: [轉錄][心得] 家樂福故意賣快過期的東西)
tvbic 板友 針對 anbr 以人身攻擊之方式推文乙則,
其推文「回家吃藥吧」明顯可察其公然侮辱 anbr 有病,
違反板規第四條第一項第五款「禁止人身攻擊」之規定,
念在初犯,故先予以警告,不得再犯;再犯則逕送公海。
legist 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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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處分推文內容:
1F:→ tvbic:anbr回家吃藥吧.. 03/09 1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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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用板規條文:
板規第四條第一項第五款:
4. I 禁止: (5) 人身攻擊文章
板規第五條第一項及第二項:
5. I 如以推文(噓文)發表:本板規第四條第一項各款所列之禁止內容者
,由於板主無權刪除推文(噓文),故板主得將違反者送入公海。
II 曾於本板受警告處分者,如再犯板規,則不再施以警告處分,逕送公
海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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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文禁止回覆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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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9.24.1
※ 編輯: legist 來自: 61.229.24.1 (03/09 15: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