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egist (強哥)
看板Anti-ramp
標題[公告] 警告 lisoukou 不當推文
時間Thu Mar 8 01:18:08 2007
於本板第 7569 篇文章(R: [抱怨] 西雅圖天母德行店的店員態度差勁)中,
lisoukou 板友於 3/07 18:27 針對 PRAM 及 adila 以人身攻擊之方式推文乙則,
違反板規第四條第一項第五款「禁止人身攻擊」之規定,
念在初犯,故先予以警告,不得再犯;再犯則逕送公海。
legist 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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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處分推文:
1F:→ lisoukou:wwwscc別幫我說話了,已經有腦殘咬定你是我的分身 03/07 1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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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用板規條文:
板規第四條第一項第五款:
4. I 禁止: (5) 人身攻擊文章
板規第五條第一項及第二項:
5. I 如以推文(噓文)發表:本板規第四條第一項各款所列之禁止內容者
,由於板主無權刪除推文(噓文),故板主得將違反者送入公海。
II 曾於本板受警告處分者,如再犯板規,則不再施以警告處分,逕送公
海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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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文禁止回覆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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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9.232.178
※ 編輯: legist 來自: 220.139.232.178 (03/08 01:54)
2F:推 wwwscc:沒想到 我的ID會用這種形式出現在m文之中 ( ̄ー ̄;) 03/08 11:21
3F:推 yui0218:推!! 03/08 13: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