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andaTwo (原來交往才是痛苦的開始)
看板Anti-ramp
標題Re: [轉錄] 沒有桂圓的桂圓紅棗茶爭辯記
時間Tue Dec 5 12:26:12 2006
※ 引述《SABBATHTEA (百)》之銘言:
: 其實到引文之前的段落我都覺得原PO NYcarrie有理,反應商品
: 的問題給店家很合理,對方的態度不佳投訴也是應該的﹔
: 但是對引文這段的態度我無法贊同,重新賠償一杯給原PO是當然
: 的,可是其他的人訂的飲料沒問題吧?有什麼理由要連在旁邊看好戲
: 的人一起賠償呢?(既然原PO說他們在一邊狂笑,那請容我用看好戲
: 來形容)而且原PO還認為自己這樣要求很客氣......
這部份我也覺得原PO有點得理不饒人~
不過想想該為店員不但沒認錯,還一直說謊~
有種叫做懲罰性賠償的方式,不知道適不適用~
: 至於最後要求爭執者本人送來,這樣做有什麼意義呢?如果那位
: 爭執者本身沒有反省之意,那叫她親自送來徒增她的不滿,如果那位
: 爭執者本身有反省了,何必不給別人台階下﹔
這裡我不認同~
作錯事本來就該得到代價~
若是說犯了錯,對他的懲戒方式~
對方沒有反省之意,只是徒增他的不滿,所以懲罰無意義~
或是~
若對方已有反省,那就給他台階,所以不用懲罰~
那這個世界大家都要當壞人了~
反正犯錯了,不管有無反省,都不用付出代價啊~
要為自己做過的事情負責~
這是很正常的道理吧?
而且仔細看,那位店員在送飲料來的時候~
不是還在假裝事情都不是他作的嗎?
: 不過~我昨晚看完這篇在想的倒是另一個問題,假使店家如同原
: PO投訴的這樣惡劣,那樣再送來的賠償飲料想必不會是在心平氣和的
: 情況下調製的......若是賠償的飲料確實正常調製沒有加特別的東西
: ,那樣店家就不是像原PO投訴的那樣惡劣......
這裡的推論好像沒有絕對的因果關係?
店員仍舊可以那麼惡劣~
而後送來的飲料也可以還是正常版本~
也許一開始就是這麼惡劣~
但後來被總公司警告,然後店長親自監督該店員不能亂來~
所以做出來的飲料是正常的~
這樣也是有可能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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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0.68.188.215
1F:推 wche095:要求賠10杯是ok,可是我覺得"因為這個事件,我希望貴公司可 12/05 12:29
2F:→ wche095:以賠償免費的10杯飲料以示道歉的誠意"跟"現在我旁邊的同事 12/05 12:31
3F:→ wche095:也都不爽了,所以賠1杯已經不夠啦!"這2種差很多吧~ 12/05 12:33
4F:推 funckey:現在都可以在上班時間做這種私人的事嗎? 12/05 14:54
5F:推 missrabbit:推樓上 而且電話如果是用公司的話 @#%@%$ 12/05 15:03
6F:推 springt:要求賠償10杯為什麼ok? 在商店偷東西要求照價賠償100倍都 12/05 17:37
7F:→ springt:說是違法了 原po只有1杯的損失為什麼可以要求10杯? 12/05 17:37
8F:→ janjoen:除非店家願意自掏腰包補償,不然消費者沒有道理要求 12/05 17:53
9F:→ janjoen:沒有道理要求懲罰性的賠償!原PO最後的處理方式太過火 12/05 17:54
10F:→ tzongyao:就等樓上的遇到黑店時,再看你會怎麼處理吧,聖人... 12/05 18:03
11F:推 Raist:搞笑, 我不是聖人我也覺得只應該陪申訴的人那一杯!其他有意ꠠ 12/05 18:08
12F:推 janjoen:我就處理過,我要店家打電話向我道歉就這樣~我不是聖人 12/05 18:08
13F:→ Raist:見的要自己去申訴, 這樣總公司也才知道他們的確很惡劣不是嗎 12/05 18:08
14F:→ Raist:就只會嗆跟自己不同意見的聲浪, 這算什麼? 一言堂嗎? 12/05 18:09
15F:→ janjoen:還有,雖說店家有錯!消費者也頂多只能要求重做一杯 12/05 18:09
16F:→ Raist:我推原PO爭取自己的權益, 但是我認為他方法不對! 12/05 18:09
17F:→ janjoen:明明就做錯一杯然後要求十杯跟勒索有什麼兩樣??? 12/05 18:10
18F:推 iistar:明明原本店家就不承認錯誤 是總公司後來出面才道歉的吧 12/05 23:25
19F:推 fantasyna:奇怪 是總公司自己願意讓原PO以滿意的方式解決阿 因為店 12/06 00:06
20F:→ fantasyna:家理虧 所以公司願意讓她決定要幾杯 又不是她威脅公司 12/06 00:08
21F:→ fantasyna:不明白哪裡過火 就好像作弊被記大過還說學校過份一樣 12/06 00:12
22F:推 joy71:推樓上 12/06 01:11
23F:→ NYcarrie:今天跟我嗆聲的人說自己是店長請問店長都這樣該如何管理 12/06 01:44
24F:推 nick5017:真的有點過分...... 12/06 03:11
25F:→ NYcarrie:是總公司問我們現在這邊有幾個人我老實說10各並沒錯 12/07 00:41
26F:→ NYcarrie:我絕得沒錯ㄚ因為是總公司說要陪我門的... 12/07 00:42
27F:→ NYcarrie:我在文章也說到我有問公司說這樣部會不好嗎? 12/07 00:42
28F:→ NYcarrie:是公司的客服跟我說部會的... 12/07 00:43
29F:→ GFDS:不用怕 支持妳 打倒澳店 12/09 17:46
30F:推 LagioTan:澳客打奧店來個同歸於盡也不錯 12/12 1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