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onderangel (天使塵)
看板Anti-ramp
標題Re: [轉錄][新聞]新車託運燒毀 只賠一半招議
時間Wed Oct 11 12:03:23 2006
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
第 105 條
貨運業應在各營業所揭示左列事項:
一 營業時間表。
二 運費及雜費表。
三 運送契約、託運單。
其應註明貨物毀損、滅失之損害賠償,除貨物之性質、價值於裝載前經託運人聲明
,並註明於契約外,其賠償金額,以每件不超過新台幣三千元為限。
四 其他託運人及受貨人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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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各位要記得以後託運貨品時,無論陸海空都要寫貨品價值
這樣發生貨損時才有求償的依據
像你寄宅即便之類的,就寫個差不多的價錢,寫貴一點也可以
不然照責任限制去賠的話賠的不多
以前上一些貨損的判例時老闆特別交代的
※ 引述《boss44 (GTR你死的好慘阿)》之銘言:
: 新車託運燒毀 只賠一半招議
: 業者稱公證鑑價 消基會:應更合理
: 多名民眾投訴,指委託全省機車企業行運送機車到東部,
: 但9月8日大貨車竟因輪胎起火,全車燒毀,車上的機車也跟著遭殃,
: 許多新買的機車「還沒騎到就燒毀」,但業者只願賠償一半,引發不滿。
: 對此,全省機車企業行說,會負責賠償,但賠償金是依公證公司鑑價的結果,
: 符合行情,且相關賠償已委託律師處理。消基會董事張智剛律師則說,
: 業者應給予更合理的賠償。報導.攝影╱投訴組
: 根據警方紀錄,這起火燒車事件發生在9月8日凌晨三時許,
: 全省機車企業行的大貨車從高雄北上,準備運載43輛機車和4輛腳踏車到花東,
: 不料卻在國道三號北上416公里處時,因輪胎起火,燒毀整車,
: 車上運載貨物無一倖免,連車牌都無法辨識。
: 事後警方告知業者,再由業者聯繫車主,以便辦理牌照註銷手續。
: 因此許多車主都是多天後才得知此意外。
: 「剛買沒騎就毀掉」
: 「我剛花三萬六千元買的二手車,要寄給台東的兒子使用,沒想到卻被燒毀了。」
: 台北劉先生說:「但業者只願賠一萬五,剛買的車還沒騎就毀掉,讓人無法接受。」
: 台東周先生則說:「我當天買的新機車四萬八,隔天就被燒毀,他竟開口跟我
: 說只賠二萬三!」
: 高雄陳小姐則說,事發後業者並未主動通知,是她沒看到車子,主動查詢,
: 才知道此事。其他投訴人的情況都類似,抱怨賠償太低。
: 對此,全省機車企業行說,意外已發生,將負責賠償,總金額是117萬元。
: 「這是依照保險公司委託的公證公司鑑價結果來計算的。」
: 「我們知道有客戶的車子才剛買,誰都沒法接受這樣的賠償結果,但這是行情,
: 我們是依約定賠償。」全省機車企業行已委託律師全權處理,並有部分客戶接受和解。
: 該公司說,與保險公司間還有產物險的理賠糾紛,但不管結果如何,
: 都會先賠償客戶損失。
: 貨物價值宜先聲明
: 台灣省汽車貨運商業同業公會聯合會總幹事林汶說,除非客戶事先聲明貨物價值,
: 並要求業者若遺失毀損需照價賠償,否則依《公路法》,業者只需賠償每案三千元。
: 他說,此案業者願賠償鑑價的一半,算是合理的賠償。
: 張智剛則說,若依《民法》,民眾可請求全額賠償,但《公路法》是特別法,
: 應優先適用,因此此案對消費者的確很不公平。不過,因貨車起火燒毀,
: 應是業者疏於保養維護造成的,業者有責任,應給予客戶更合理的賠償。
: 託運物品注意事項
: .可查看營業執照、運輸業執照、貨車車牌是否為綠色車牌(非合法業者為白色)。
: .貨運單上聲明貨物值多少錢,遺失或損毀需照價賠償。
: .長期運送,可訂合約。
: 資料來源:台灣省汽車貨運商業同業公會聯合會
: 案號:C0610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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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1.75.215.53
1F:→ riverhorse:7-11宅急便,不送超過2萬的.....之前問的。 10/11 12: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