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llicia (Fly away)
看板Anti-ramp
標題Re: [心得] 欺負小孩的涮涮鍋店
時間Sat Sep 2 06:36:20 2006
抱歉,我想問笨問題
假設今天消費者已經跟商家點餐
結果發現衛生不佳或是其他足以造成消費者不快的因素 而掉頭就走(拒絕交易)
那麼消費者是不是要負擔某些責任?(如果店家認為造成損失)
因為自己平常遇到這種事都很孬種不敢講話 就當花錢消災
其實很想帥氣的說:我不要了! 囧rz
當賣雞排老闆把掉到他穿拖鞋的玉足上的夾子拿起來繼續在油鍋翻雞排時
我好掙扎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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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5.232.197.199
1F:推 jerrykk:你走其實沒差 他應該不會為了一塊雞排告你 打幾個月的官司 09/02 12:51
2F:→ jerrykk:如果真的幾個月後 他贏了 了不起賠他幾十塊嘛 09/02 12:52
3F:→ jerrykk:因為這樣 一些消費小的店 也奈何不了消費者 除非別的手段 09/02 12:53
4F:推 zo4:囧 看成把掉進油鍋的拖鞋夾起來= = 09/02 13:16
5F:推 aalittle:假裝講手機,邊講邊走,越走越遠XD 09/02 18:58